永汉镇新陂教学点200米跑道建设工程已完成设计、预算及审核等工作,现已具备开工条件,根据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引》(龙发改〔2018〕143号)的文件要求,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限额标准,采取直接发包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永汉镇新陂教学点200米跑道建设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3502222517
3、建设地点:龙门县永汉镇
4、工程造价:506670.96元人民币。
5、工程规模:为永汉镇新陂教学点新建200米塑胶跑道及配套的排水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45日历天。
7、资金来源:自筹
二、意向承包人资质
意向承包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发包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发包范围及对工程造价的说明:
本次发包工程范围为本拟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内的建筑工程项目。本次发包项目以龙门县财政局工程预算、标底造价审定书审核的标底总造价506670.96元作为最高限价进行发包。
四、工程保修期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务院 [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中选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选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5%。
五、工程造价结算办法:按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并计算下浮率。
六、递交报名保证金的时间及金额:
报名保证金具体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由意向承包人在该工程报名时间内采用报名单位(汇款单位必需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银行汇款缴纳到发包人指定的账户,要求意向承包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保证金。未中选企业的报名保证金,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通过银行转帐至汇款单位);中选单位的报名保证金在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另行补交);如报名企业未按直接发包文件要求进行报名或违法违纪的,发包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账 号:80020000002200135
开户银行: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汉支行
七、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止;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6日16时止。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八、报名资料内容
1、永汉镇新陂教学点200米跑道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意向承包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报名人有效身份证;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本人身份证;
8、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及本人身份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视为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九、报名资料密封包装与标识
1、意向承包人应按照发包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及原件共用一个不易损坏的包装袋进行密封包装。所有包装的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
2、密封包装外表面应写明:
发包人: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永汉镇新陂教学点200米跑道建设工程
意向承包人:(全称,并加盖意向承包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十、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永汉镇永南路8号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923614990
十一、确定承包人
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领导小组,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按照公平、择优原则,推荐1-3家满足相关工程资质要求且信用良好的意向承包人,提交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确定承包人。
十二、 中选承包人须知
1、中选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组织开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直接发包通知书、直接发包文件是发包人与中选承包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取消中选承包单位的承包资格。
3、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承包单位负责。
4、承包单位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承包单位必须通过提供保证金(或保函)的方式为其中标工程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具体数额为工程报价的 8 %(5%-10%),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提交于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若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违约,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分,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承包人赔偿招标人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给中标人[当承包人以履约保证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时,连本带息(银行同期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
6、承包单位收到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
十三、本工程直接发包办法为该工程承发包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龙门县(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