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法务信息大厦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泉州全过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南安市法务信息大厦(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101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Excel版已补上传,具体详见以下上传附件。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其它增加以下条款:“(十六)中标人应执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南政规[2023]1号),中标人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依法委托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处置建筑垃圾,明确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并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3、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的五、其他资料中附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按以下重新上传附表1为准。
二、答疑纪要
问题1:请招标人提供Excel版本控制价清单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点。
问题2: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1.1.2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请问:合同条款11.1.2约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但本项目并未提供EXCEL版控制价及《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是否遗漏?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Excel版已补上传,里面含《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具体详见以下上传附件。
问题3:招标文件资料附件“南安市法务信息大厦(招标控制价).xml”中土建工程-上部主体-装配式工程中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内墙板100mm厚及200厚的清单项按m3计价,综合单价相对于市场价偏差较大。请问:两个清单项目计量单位是否有误?应该用单位m2进行计价?
答:按m2计价。
问题4: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点。
问题5: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1点。
问题6:干挂石材幕墙米白色石材(110.62元/m2)、灰色石材,未注明厚度,且单价偏低,请修改;
答:厚度按节点图尺寸25厚计入,单价按本项目发布的预算文件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第33条规定模板及脚手架中的钢管信息价超出按 基准价±10%的幅度计算,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请修改。
答:按闽建〔2024〕9 号文执行。
注: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全过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4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