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之科智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发展合作数字化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3-655
二、采购项目名称:发展合作数字化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的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发展合作数字化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 具体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150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时间:/至2023年9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2479794834@qq.com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八、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一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之科智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818号人工智能小镇10号楼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樊秋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818018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杨男、曹剑斌、陈敏娇
联系电话:0571-87981527
质疑、投诉联系人:刘先成
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1-5638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