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统一保险供应商入围资格
质疑回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支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486号第八层及491、493号
第一层
机构负责人:郑其林
授权代表:李朴(18696991766)
二、收到质疑函的时间、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18年4月9日
质疑项目名称:黔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统一保险供应商入围资格
质疑项目编号:黔江财政函【2018】87号
三、质疑事项审查及答复
质疑事项1、第一个环节资格审查的时候,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找到资格审查文件,其中一个评委当时说了一句:安诚可以回去了,但经过资格审查后,又宣布所有投标人公司资格审查合格。
审查及答复:该项目原评标委员会根据质疑事项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复核,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篇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及“无效投标条款第二款”要求,认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格文件未单独装订,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认定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质疑事项2、当日开标完宣布中标的五家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在入围名单内,中国人寿财险在入围名单内,后经过2日被告知中国人寿财险落标,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审查及答复:开标结束后,2018年4月4日收到投标人关于该项目开标结果的质疑,对此,黔江区交易中心就质疑事项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评审,认定中国人寿财险“查勘车辆 ”项中有四辆车不属于该公司所有,“服务网络”项中所提供的营业网点有22个不属于该公司下设营业网点,经过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中国人寿财险由原来的第五名变更为第六名,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原来的第六名变更为第五名,故中国人寿财险落标,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质疑事项3、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时的技术文件均写有公司名称及加盖公章,应为0分。
审查及答复:经复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时的技术文件均无公司名称及加盖公章,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中国人寿财险与中国人寿同属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因此双方就服务车辆在2017年签订公用协议,但被告知车辆不作为服务车辆。
审查及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查勘车辆”评分标准及说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支公司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六辆车辆行驶证中有四辆车不属于投标公司所有,故投标人该项应按2辆计分,不应按6辆车计分。
质疑事项5、互动服务网点作为我公司一个销售渠道,遍及重庆市辖区内各区县,但被告知不作为服务网络分数。
审查及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服务网络”评分标准及说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支公司投标文件所提供的52个营业网点证明材料中有22个不属于投标公司下设服务网点,故投标人该项按30个网点计分。
你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