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桥镇春江河闸站运行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8.9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qmqcsw-20240401号
预算金额38.99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施桥镇马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崔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阮玉婷0514-82129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施桥镇马桥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施桥镇春江河闸站运行管理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施桥镇春江河闸站运行管理项目
编 号:SQMQCSW-2024040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为38.99万元,最高限价为35.0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2: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2: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二室(翠岗路48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阮玉婷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2: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二室(翠岗路48号)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翠岗路48号)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玉婷
电话:0514-82129116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 采购人: 扬州市施桥镇马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崔书记
联系电话:0514-87583905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内(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资料费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资料费:
本次磋商资料费文件500元,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缴纳,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施桥镇春江河闸站运行管理项目
编 号:SQMQCSW-2024040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为38.99万元,最高限价为35.0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2: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2: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二室(翠岗路48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阮玉婷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2: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二室(翠岗路48号)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翠岗路48号)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玉婷
电话:0514-82129116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 采购人: 扬州市施桥镇马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崔书记
联系电话:0514-87583905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内(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资料费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资料费:
本次磋商资料费文件500元,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缴纳,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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