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碎石)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宜豪166881311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碎石,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碎石

硬质岩石,粒径不大于15cm


880


合计




880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4.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验收方式:物资运抵交货指定地点后过磅验收,甲乙双方(可包含监理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铁建银信方式进行结算。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含乙方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入账,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70%,使用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25%预留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期满开始按期支付质量保证金(所有质量保证金支付均不计利息)。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4.开户信息;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7179时0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814670603@qq.com。

联系人王宜豪

联系方式:16688131115

邮箱:814670603@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苏州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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