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E788245702024201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5000240123153901-05061582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土地管理所、上海市长宁区建设用地事务所)
地址:剑河路606号
联系方式:52198355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长宁公证处
法定代表人:李逊敏(女)
地址:长宁路1055号7楼
联系方式:8621-6212636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12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因继承、遗赠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项目每年数量暂定为300件。
服务要求:为疑难案件的申请人办理继承公证、接受遗赠公证等确认遗产的归属类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书面公证文书。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办理身份公证、婚姻关系公证等因不动产登记需要的其他相关公证,出具书面公证文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一招三年(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首年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底。
服务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2.合同金额(元):
12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继承和遗赠不动产购买公证服务的合同(11NE788245702024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