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月1520417195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8月13日 15:0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3日 15: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一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8月2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需登录后下载)
预算金额 ¥10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项目联系电话 15204171955
采购单位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47-287856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北20-甲2号(丰华丽城南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41728995
附件:
附件1 JH21-210000-44453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8-13 至 2021-08-20
撰写单位: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需登录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4453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最高限价(元):1,06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案件生效管理系统:对生效案件进行智能化管理,对接送达系统,智能分析案件生效情况,主动提醒法官对案件进行生效,并支持一键自动生效,自动生成生效证明等

审判结案智能巡查系统:建设结案前案件质量智能检查和结案后常态化巡查机制,根据结案审查标准自动对案件流程信息、电子卷宗实体内容进行智能巡查,结案前巡查应填未填信息案件关键要素信息,结案后巡查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判后答疑等信息。

特殊类型案件管理系统:对涉民生、涉环资、涉军、涉政府等特殊主体案件进行监督管理。实时掌握办理情况,上级法院可以对辖区涉特殊主体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需登录后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一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一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 0147-2878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北20-甲2号(丰华丽城南门市)
联系方式: 13941728995
邮箱地址: liaoningfengyu@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账号: 41010065710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电 话: 152041719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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