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工程检测业务需求,对拟购买的检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1。
二、采购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45万元。各竞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上述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0日18:00截止
(二)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二楼综合部办公室
四、市政道路设备安装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宝鼎路35号(锦绣华城S3-G3幢)实验室
五、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
应具备销售上表所列仪器设备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资料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售后服务承诺(格式附后);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资料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资料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三)资料文件按本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后,密封送达(江津区外商家可邮寄,在邮递单上注明项目名称。请充分考虑邮件在途时间,逾期到达,恕不受理),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
(四)资料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1、各供应商只对每项检测仪器分别报价,本报价中包含设备采购、到场安装调试等的一切税、费,除此之外,采购单位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资料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2)资料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3)信封密封处未加盖递交人公章的;
(4)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动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于2022年10月9日的上午12时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六、供应商确定办法
2022年10月13日前经采购小组共同确定,采取性价比最优的方式确定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小组电话通知成交供应商前往我站商谈采购细节及合同签订事宜,其余供应商恕不另行通知。
七、供应商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供应商的资料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供应商将承担文件资料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该文件资料以外的任何文件资料使其无效变更为有效)。
(二)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将向有关部门通报。
八、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售后培训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无假冒伪劣商品,必须提供正品,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安全认证的出厂的全新、合格的产品,产品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和随机附件必须齐全。
(二)质量保证:大型设备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故障问题两年内免费维修,损耗件除外。保修期后维修只收取维修成本费用。
(三)供应商负责安装,并完成调试,同时负责采购方检测人员的培训操作。
九、供货方式及时间
(一)供货方式及地点:将合格的设备按采购单位合同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
(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货,并将主要仪器设备送至安装地点。
十、验收、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的50%(采购单位自行支付);货到后经安装调试、检定合格、试验培训、技术交底完成后无息付清余款。
采购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47265892 15922513121
传 真:023-47265892
附件1:拟市政道路采购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2:报价表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列表
市政道路检测设备询价采购附件市政道路检测设备询价采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