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重庆大学城人民小学校食堂排危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24.5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023-626503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知屹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大学城人民小学校(采购人)委托对2024年重庆大学城人民小学校食堂排危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45,619.48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245,619.48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245,619.48 1(项) ¥245,619.48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特定资质要求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7-17 10: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7-17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入场时间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服务。


  • (二)报价要求:

    1.工程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竞采报价范围:

    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报价要求:

    3.1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附件中项目招标清单上所列价格,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疫情防控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 报价依据:本竞采工程由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竞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S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竞采供应商充分踏勘现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完成竞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税)、机械(具)费、防尘降噪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环保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工程施工配合费(各专项验收及综合验收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规费、税金、涉及周边市民的干扰、临时占用、场内外交通组织、成品保护、施工场地、交通转换措施、现场交通运行维护、影响等协调及费用、场地内的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协调)费、水土保持措施及配合费用、成品保护及既有管线保护、预制构件制作、安装、运输、上下车、吊装、施工用水用电等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同时预制构配件采购人人不提供场地,供应商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本竞采范围内各专业施工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完善的部分不得增加任何费用,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中标后,不论实际工程量作如何变化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供应商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的结果负责,同时对既有设施的保护负有责任并在施工过程中负有安全责任。

    3.3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或少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除外),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3.4 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费:

    4.1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4.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4.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5.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6.人工费由供应商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施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

    7.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7.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7.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按总价自行报价,一旦成交,不作调整(政府另有规定除外);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清单列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单价进行报价,同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8.税金:按规定费率进行计算,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要求执行。

    9.规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渝建〔2018〕195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填报,且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供应商只有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竞采文件中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11.本次采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45619.4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8077.13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按采购人给出的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均由评审小组会作无效响应处理。


  • (三)付款方式 :

    2.1 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的3%做为履约保证金。

    2.2 项目验收合格,经第三方评审完成后,采购人按照程序全额支付工程款。

    2.3 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退还。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中知屹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刘屹
  • 联系电话:
    13708336611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大学城人民小学校
  • 联系人:
    周老师
  • 联系电话:
    023-6265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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