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塑料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84538041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的精神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林口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塑料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于家沟;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于家沟,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9°38′52.094″,北纬 44°37′38.690″。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临一条乡路,隔乡路依山,西侧临一条乡路,隔路为空闲房屋,北侧为闲置仓库。依托地上既有的厂房进行建设,

占地面积3280m2,总建筑面积1405m2。生产车间550m2;原料库500m2;成品库400m2;冷水间10m2,危废间5m2。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缮厂房和库房,安置生产及相应管线,配置环保设备及相应管线。项目的厂区内设有1个生产车间,1个原料仓库,1个成品仓库。生产车间内拟安置4台一体化注塑机,2台投料机及1台破碎机,配置4个集气罩、1个活性炭箱及1根15m高的排气筒,配置2个圆柱形冷却水罐及相应管线。产品产量为80万个(相当于每吨原料生产1万个矿泉水桶);生产食品盛装桶的材料为HDPE,原料用量为20t/a,产品量为20万个(相当于每吨原料生产1万个食品盛装桶)。

劳动定员8人,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倒,每年工作时间3月-10月,约200天。

2023年6月,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编制完成了《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塑料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7月5日,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牡环建审[2023]37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1384538041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1: 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62.7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江鑫塑料验收.pdf 2.5 MB , 下载次数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