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的精神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林口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塑料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于家沟;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于家沟,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9°38′52.094″,北纬 44°37′38.690″。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临一条乡路,隔乡路依山,西侧临一条乡路,隔路为空闲房屋,北侧为闲置仓库。依托地上既有的厂房进行建设,
占地面积3280m2,总建筑面积1405m2。生产车间550m2;原料库500m2;成品库400m2;冷水间10m2,危废间5m2。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缮厂房和库房,安置生产及相应管线,配置环保设备及相应管线。项目的厂区内设有1个生产车间,1个原料仓库,1个成品仓库。生产车间内拟安置4台一体化注塑机,2台投料机及1台破碎机,配置4个集气罩、1个活性炭箱及1根15m高的排气筒,配置2个圆柱形冷却水罐及相应管线。产品产量为80万个(相当于每吨原料生产1万个矿泉水桶);生产食品盛装桶的材料为HDPE,原料用量为20t/a,产品量为20万个(相当于每吨原料生产1万个食品盛装桶)。
劳动定员8人,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倒,每年工作时间3月-10月,约200天。
2023年6月,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编制完成了《牡丹江市阳明区江鑫塑料制品厂塑料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7月5日,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牡环建审[2023]37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138453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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