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KY23005课题辉光放电双聚焦质谱仪性能测试及试验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雪010-809397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24JFRX02C11506BD/HDGC-FW-GKZB-24-2418
2.2项目名称:KY23005课题-辉光放电双聚焦质谱仪性能测试及试验技术服务。
2.3项目概况:为保证辉光放电质谱仪的研制和开发,开展辉光放电双聚焦质谱仪 性能测试及试验验证项目。
2.4招标范围:包括①铀产品、Cu 基体和硅太阳能电池中杂质系列工作标准物质 的制备及方法研究;②辉光放电双聚焦质谱仪的标准样品测试及方法研究;③辉光放 电双聚焦质谱仪的性能验证优化及测试评价,并按照合同、技术协议以及设计方案中 约定的供货范围提供全套技术文件、出具相应证书(科技成果测试评价证书及计量评价 证书)。
2.5项目地点:北京。
2.6服务期:2026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 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 与的项目 (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参与入口,未能 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00—2024年1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纸质投标 文件(仅用于存档用)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也接受现场递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 予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 日09时00分。
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5.2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 受存放快递柜、闪送等其他接收方式。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4.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4.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5本项目开标采取远程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将在开标前一天发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核发的CA 数字证书,使用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 时取得CA 数字证书或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 “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 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吕雪
电话:010-80939765、17710569803(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已参与的 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 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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