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jt-ctzn-24783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谭先生027-875766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7-84668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2招标编号:HBJT-CTZN-247835001;
1.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5-2027年内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养护、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及其他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诉讼及索赔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和协调以及与招标项目造价管理咨询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项目为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1标段:根据招标人委托对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工程项目提供2025-2027年造价咨询服务。
2标段:根据招标人委托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楚天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的工程项目提供2025-2027年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5计划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
1.7其他:服务期设置为1+1+1年,首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后续2年将根据中标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情况逐年续签合同。首年服务期满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能否续签下一年度委托合同。若中标人不愿与招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委托合同的,应在当年合同结束前3个月告知招标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时,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确定其为优先选择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推荐排序,其他标段按综合得分的高低依次递补推荐排序。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 15 日至2024年11月 19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05 日9时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4.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hbctgs.com/)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东塔23楼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方式:027-875766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7-8466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
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造价审计工作;
2、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养护施工项目的造价审计工作。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造价审计需同时涵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机电、房建工程;
5、高速公路养护施工项目的造价审计需同时涵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养护工程。
6、造价审计工作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①工程跟踪审计;②工程结算审计;③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工程结算审计。
7、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如投标人的某个业绩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机电工程等多项工作内容,该业绩仅计算一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①高级职称;
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③近5年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审计负责人。
造价工程师
3
同时具备:
①中级职称;
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③近5年内参与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审计工作。

注:
1、投标人应附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投标人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人员任职情况等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需同时涵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机电、房建工程。
7、造价审计工作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①工程跟踪审计;②工程结算审计;③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工程结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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