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码头水运部分)施工监理JL01标段
发布时间:2023-12-07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码头水运部分)施工监理JL01标段(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2023】19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以 浙嘉交许〔2023〕5000116 号 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和周王庙镇镇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tx.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集镇西侧、辛江塘南侧联民村。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1)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1271平方米,其中码头区域占地48797平方米,使用港口岸线310米。码头沿辛江塘(现状Ⅵ级,规划准Ⅲ-b级)航道顺岸半挖入式布置4个5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设计及建造),泊位总长248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16万吨,本码头采用重力式结构型式。陆域地上总建筑面积19338.26平方米,地下420.99平方米。包含布置仓库、办公楼、配电房、门卫、堆场、其余配套相应进出港道路、绿化及停车位等。本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为32785.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8746.32,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建安概算工程费金额为4857.18万元。
(2)技术标准:项目根据《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的标准规划建设。本项目泊位按500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设计及建造)。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码头工程、道路堆场工程、土方工程、标志标牌工程、临时工程(围堰)、配套工程(含室外排水、电气、围墙等)、上下游护岸加固工程、装卸机械设备等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全部工作的施工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为2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13个月(包括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自2018 年 7 月 1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 一个300吨级及以上的新建内河码头或泊位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3年 12 月 07 日至2023 年 1 月 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3 ①已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投标人:
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
②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注册” 栏目进行操作。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tx.gov.cn/)网上发布补充澄清、补充、修改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 月 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寄件或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收件人:林敬,联系电话: 0573-89976206)。
注。①凡是需要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嘉兴市誉天公证处的招投标项目必须进行线上登记(微信搜索小程序“嘉里办”,主页“招标文件接收”填写相关信息),并于邮件送达后登入小程序“嘉里办”在“我的一我的邮寄”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无需致电或以其它方式告知接收单位。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0.5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本项目委托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全程做好标书密封情况鉴定、开启投标文件、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做好密封情况鉴定。
5.4逾期送达、寄达的或者未送达、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6.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tx.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1号楼2楼 |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微大厦1801 |
邮 编:314400 | 邮 编:314400 |
联 系 人:吴先生 | 联 系 人:任先生 |
电 话:0573-80772762 | 电 话:13857336068 |
传 真: / | 传 真: / |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