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拟定名)》立法修订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l-2024-237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831945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臧玲025-845921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南京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拟定名)》立法修订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拟定名)》立法修订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4-237

2、项目名称:《南京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拟定名)》立法修订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4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文件。

5、采购需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要求及城市客运管理需要,拟对《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分别对公交行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单独的地方性法规立法。现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南京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拟定名)》立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30日前形成最终稿,进度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3)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报名单位把报名资料(①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身份证)盖章扫描件、②《报名表》手写扫描件、③汇款凭证截图((支付宝账号:m15261889119@163.com,转账时备注:单位简称-标书费-项目简称))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打包压缩后发至招标代理邮箱[31955043@qq.com],邮件名及压缩文件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11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交通大厦(珠江路63号)303会议室

五、开启

202411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交通大厦(珠江路63号)303会议室

六、其他:

6.1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内容为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2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

6.3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

电  话:831945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系人:臧玲

电话:025-84592100

电子邮件:31955043@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