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白马节能环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一期)、白马智茂路E段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白马节能环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一期)、白马智茂路E段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告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白马节能环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一期)、白马智茂路E段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 | 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内江鑫恩建设有限公司 | 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茂庭东路1055号9栋附301号 | 18783245079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一品湾55号 | 18224276220 |
四川博达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18224276220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3单元23楼2号、24楼2号,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158号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224276220 | 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298号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386989070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 | / |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30225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①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根据本项目建安限额进行造价控制设计和优化、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含建筑安装类相关的设备和材料、附属工程等)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 / | 李非 | 职称证 32076093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曾健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1512020202101282 |
项目描述 | 白马节能环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一期):本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02000平方米,包含:标准化厂房、配套管理房及附属配套建设工程; 白马智茂路E段项目:项目在白马节能环保产业园南、北向轴线上,为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道,项目起于智茂路D段,止于2号路与3号路交接处。道路全长847.338m,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24米。根据片区控规及道路交通设计确定道路路幅形式一块板式(双向4车道)。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面交叉形式。全段设置一处平曲线,平曲线半径为800m。道路横断面形式为:4.5m人行道+15m车行道+4.5m人行道=24m红线宽度。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是第一中标候选人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