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680.1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b2024-641
预算金额680.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一婷0431-843360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丽0431-87933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4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4-6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

2.2招标内容:银河一英里中央商务区临时景观及停车场工程(一期),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西至丙九十七路、东至乙五路、北至华庆路、南至华惠路。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4年10月1日,计划竣工:2024年10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为:680157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注: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注: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3日至 2024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
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王一婷

联系电话:0431-843360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

联系人:张丽

电话:0431-8793378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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