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建敏151628749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4
公告正文

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长江北支公铁两用大桥公路接线工程

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TH-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长江北支公铁两用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已列入计划,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市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长江北支公铁两用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北起启东城区西北,终点崇启线,路线全长约18km左右,设计行车速度不低于100km/h,双向6车道公路。项目总投资约53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6亿元。

2.2招标范围与合同段划分

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长江北支公铁两用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与勘察设计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段,即TH-SJ合同段。

TH-SJ合同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长江北支公铁两用大桥公路接线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测)、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各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为取得相应阶段批复所需必要专题研究及后续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勘察、勘测:完成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勘测、测量工作。勘察成果、征地拆迁调查成果及水系路系调整方案需单独成册或成章,成果范围、内容、深度应满足合同条款要求;

(2)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需的所有工作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所需的相关工作,并取得批复。本项目需结合启东市国土空间规划、启东快速路网规划及高铁小镇规划,研究确定路线线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后,同步完成推荐走廊带1:2000地形图测绘工作。

(3)设计:项目所涉及全部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交叉、收费站、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讯、供配电、照明等)、建筑工程(包括收费大棚、办公、生活等设施)、环保、景观绿化及排水等;不含公铁两用大桥段设计,但包含公铁两用大桥段公路部分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功能提升所涉及的相关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各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精装修、消防、建筑智能化等全部专项设计)及智慧公路设计等。

(4)相关专题研究:为取得相应阶段批复所需必要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稳评(不含征地拆迁稳评)、规划选址意见书、地震安全性评价、涉铁方案研究(含涉铁评估、设计及相关专项咨询等)、文物调查评估(含勘探)、防洪评价、通航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不可避让生态管控区论证(如有)等,不含环评、用地咨询(用地预审与报批)和林地许可。

(5)后续服务:

①工可、设计阶段配合其它专题(如用地咨询、环评、征地拆迁稳评等)研究服务、协助发包人进行工可与设计文件报批等服务;

②协助施工、监理招标,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做好施工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修改和变更;

③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协助业主进行后期管养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

④全部设计阶段、施工期服务阶段均须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2名,且至少包括1名分项负责人)提供服务,如拟派的现场设计代表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应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要求增派或更换相应人员。

2.3服务周期

①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提交时间:2023年6月底前提交工可报审稿,2023年9月取得工可批复;

②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月提交初步设计报审稿;

③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4月底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审查与修改;

④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⑤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中的①④或②③④的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涵盖下列资质中的①④或①②④或①③④或②③④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证书;

④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设计工作;同时,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非牵头人方)完成过设计时速高于160千米的铁路工程设计工作。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应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新建(或改扩建)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1.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应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指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5月~10月或2022年4月~9月或2022年3月~8月或2022年2月~7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7)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包括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200元(招标公告处显示的标书费用200元即为平台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通市通京大道8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13813739688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南通地址为崇川区钟秀中路淘宝城1号楼1305室)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5818219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9.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63-202-651,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9.6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疫情防控期间,须遵照南通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入南通市政务中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最新政策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9.7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8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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