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安县]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县五丰段(左岸)、芙蓉段(右岸)防洪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
金额
762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29.1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180796416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7
公告正文

[2022-10-09]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县五丰段(左岸)、芙蓉段(右岸)防洪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县五丰段(左岸)、芙蓉段(右岸)防洪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投资及财政自筹,招标人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安县五丰镇境内、芙蓉镇境内。

2.2 招标规模:工程估算投资建安工程费用约7629.1万元,本次招标监理费控制价为98万元。

2.3 计划工期:施工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县五丰段(左岸)、芙蓉段(右岸)防洪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施工阶段、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本公司经营人员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7日9时30 分。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事项说明:本次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10 年(2012 年 1 月 1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佐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 3 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标审查文件中包含的材料等原件。但投标企业委派的该项目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具体详见 “ 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说明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7.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地 址:万安县河西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0796-5701022/139706424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国际会馆1栋22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8079641629

监督单位:万安县水利局

电 话:0796-5709757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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