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c20210394
预算金额6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兴罡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昌平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湖一河”环境及公厕卫生管理服务采购A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ZC20210394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湖一河”环境及公厕卫生管理服务采购A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庆市宝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湖滨教师花园E42-2
成交金额:6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服务时间 单位 数量 单价
1 环境及公厕卫生服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范围 滨洲湖、黎明湖、三永湖、黎明河,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水面、堤坝护坡及绿地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园路、广场、栈桥43.4万平方米和所辖区域绿地、无人保洁区、水面、堤坝护坡卫生清理。公厕包括对滨洲湖、黎明湖、三永湖、黎明河共计11间公厕开展24小时专人管理、日常普扫、设施保洁、室内消杀、垃圾收运等服务。 2、作业内容 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堤坝护坡等铺装的清扫。 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不定时保洁(除道路、广场、栈桥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绿地、堤坝护坡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项目内指定地点)。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小雪以人工清扫为主。中雪以上由采购单位增派清雪机械设备或人员进行清雪,中标方协助采购方清理栈桥、园内公共设施周边、园区狭窄支路、黎明河两侧园路等机械设备无法作业的区域积雪,积雪可就近堆放到绿地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公厕管理:保证公厕开放时间,实时保洁,随脏随保;内部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污迹、蛛网、刻画,内部地面洁净、无积尿、积水等污物;蹲位整洁,大便器内无积存物,小便器内无水锈、尿垢、污物,纸篓不满溢。卫生间内暴露管道外部每周擦拭一次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冲水设备等无积灰、污物;定时喷酒灭蚊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清扫保洁时应设置国家规定的提示标志;地面保洁时应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标志,冬季保洁时地面不结冰。公厕管理人员值班室内做到干净整洁,与公厕环境融为一体,不得堆放不必要的生活用品、纸壳、水瓶等杂物。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采购方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整治工作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布置作业任务,整治工作期间如无法按规定时间达到整治标准,作业单位需按各项目现有人员数量另外配备作业人员,并配备运输车辆配合整治工作。 二、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管理作业工作由中标单位自行安排,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及作业机械使用情况综合考虑。为保证作业标准,中标单位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保洁记录,建立保洁工作档案,并按采购方需求做到随叫随到,保证双方沟通顺畅;同时滨洲湖、黎明湖、三永湖、黎明河,每处项目地配备至少1名环境负责人(可由环卫作业人员兼职),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环卫作业。所有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需印有水务集团标识,服装样式及标识需与采购方协商确定。 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根据降雪量随时调整,以人工清雪为主,确保清雪及时。采购单位根据降雪量增派机械设备协助中标方共同清理。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公厕全年实行24小时保洁管理,做到卫生随走随净。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滨洲湖、黎明湖、三永湖、黎明河,园路及栈桥总面积43.4万㎡。 人工清扫:每日必须对管理区域开展一次普扫,做到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4、其他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时需要明确提供作业人员数量,采购方根据中标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人员数量,严格考核管理。履约期间,中标方应做好人员衔接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工作。中标方派遣人员必须保证人品端正、身体健康,服从采购方分配,特别是临时性工作和集中环境治理工作。不服从分配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人员。 5、安全责任 中标方需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所派遣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人身及设备事故。出现安全事故的,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告知事项: 一、验收: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二、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三、本项目中垃圾清运服务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问询。联系人:郑兴罡,联系电话:18045977959。 四、作业质量考核 1、按照中标方投标时提供的人员数量,进行现场考核,发现一次缺少人员的,给予警告并扣除缺少人数的当月工资。发现两次缺少人员的,除扣除缺少人数的当月工资外,另扣除500元违约金。发现三次缺少人员的,除扣除缺少人数得当月工资外,另扣除2000元违约金。发现四次缺少人员的,除扣除缺少人数的当月工资外,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人员不在岗位,且30分钟内无法返回工作岗位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次5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3、未按照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人每次10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4、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积水、卫生死角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处每次5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5、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料、粪便、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等杂物超过2处,且留存时间超过半小时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处每次5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6、垃圾箱内垃圾收运不及时,造成垃圾溢出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处每次10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7、垃圾未袋装收集、清运不及时、长时间现场堆放、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焚烧垃圾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次20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8、为节约成本使用残次用品,或多次重复使用消耗品,对项目环境管理造成影响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次20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9、冬季清雪缓慢,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根据现场情况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100元-2000元,清雪工作严重滞后的采购方直接委派清雪人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在中标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项目内公共设施外观不整洁、损坏未及时上报,或存在乱写乱画、小广告等情况,并2小时内未清理,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处每次10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11、公厕未按采购方要求时间开放或无故关闭部分设施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次5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12、环卫人员不穿戴规定服装,或违规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每人每次100元,情节严重的双倍扣除违约金。 13、以上扣除违约金,每次以采购方开具通知单,中标方项目负责人接收签字确认为准,拒不确认的以采购方配备现场照片,采购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即视为有效。 14、除以上情况,双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考核内容及标准,以书面形式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执行。 人员: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5人,公厕卫生管理员11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 6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国旭 耿占英 缪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依法按相关法规规定提出,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734563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4671825 637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昌平_综信
电  话:4671825 63708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DZC20210394-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湖一河”环境及公厕卫生管理服务采购A 下载
2.谈判组意见:一致推荐(大庆市宝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3.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

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声明函(大庆市宝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声明函(大庆市宝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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