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b-sc-211112-2
预算金额20.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喻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28-616918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遂宁市船山区中医医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勘察(第二次)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ZB-SC-211112-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遂宁市船山区中医医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勘察(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1782.95 元,招标人为遂宁市船山区中医
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2、建设规模:新建急诊部、门诊部、医技
科室等综合业务用房,其中:新建地上12363m²,地下7800m²,配套建设道路、管网、停车
场等相关附属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遂宁市船山区中医医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勘察(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遂宁市船山区中医医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勘察(第二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
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
期内;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
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
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
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
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 2022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
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供应商提供 2022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
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
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
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
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
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亲自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
磋商时提供本证明书。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说明:①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
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
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
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若提供虚假承诺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
格。
④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本项目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⑤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⑥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
效。
⑦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
不得一概而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 年7
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邮箱报名:1670930482@qq.com。(三)获取磋商
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
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
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报名咨询电话 028-61691838。(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
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
七、其他
勘察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内容:
(1)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2)查明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以及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
性。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指标并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
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3)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4)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古河道或人工洞
穴等)及其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冶工程所
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5)评价确定场地土类别、对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并对饱和土、粘土、沙土
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指出他们对场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出治
理方案建议。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地表径流条件,
以及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侵蚀性等。
(7)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
(8)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计算参数及应
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
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
算指标。
(9)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分析判定地基土及
地下水在施工及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遂宁市船山区中医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市船山区中医医院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兴文路323号
联系人:喻老师
电 话:158819003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 国际文创公园C1-102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61691838
电子邮件: 16709304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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