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办事处崇川分局陈桥派出所安保特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0.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hh202182(jc22)
预算金额40.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健秋0513-8010063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办事处崇川分局陈桥派出所安保特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办事处崇川分局陈桥派出所安保特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THH202182(JC22);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办事处崇川分局陈桥派出所安保特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江苏世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5幢4层;

3.成交金额:40.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标的名称:崇川分局陈桥派出所安保特勤服务外包;

2.服务范围:提供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陈桥派出所需要的安保特勤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每天在派出所管理指导下开展勤务,配合派出所开展相关安保特勤工作。

3.服务要求:

(1)须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并佩带胸卡,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上岗时不得戴墨镜;

(2)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酿酒、抽烟、打瞌睡;

(3)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

(4)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

(5)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6)认真维护治安秩序,发现破坏、恶意污染或其它可疑情况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7)不折不扣完成服务方安排的各项任务(合同保安工作范围外的费用另行协商)。

4.服务时间:

(1)服务期为1年,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12个月。

(2)合同期满后,在供应商承诺政策性增资以外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如采购人、供应商双方自愿,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视情提出续签合同申请(附原合同),且在预算审批单位审核通过后,续签本项目年度合同。

5.服务标准:

(1)合同履约期间,如出现重大综合管理缺陷,采购人有权自缺陷出现之日起直至缺陷更正,进行处惩,如服务供应商对综合管理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可在当季度费用结算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供应商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与本项目安保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相关险种。若安保服务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遭受人身损害,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申请工伤认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派遣单位派遣的安保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综合分值高于85分的,合同可以续签。

五、磋商小组名单:评审专家葛燕、李小五,采购人代表张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最终成交价为基数按照1.5%的费率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500.00元的,以¥3500.00元计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0.614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路109号;

联系人:刘玉芬;

联系电话:13962916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十、附件:无。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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