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和路(智兴路~景兴路)、圩田南三级河(东方竖河~老洪港竖河)北侧道路绿化补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和路(智兴路~景兴路)、圩田南三级河(东方竖河~老洪港竖河)北侧道路绿化补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德和路(智兴路~景兴路)、圩田南三级河(东方竖河~老洪港竖河)北侧道路绿化补植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00.111849万元(包含暂列金200000元)。
2.1.3工期要求:土地平整、灌木及地被6月10日完工,剩余工作量11月15日完工(竣工交付使用,如不能完成,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3000元)。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德和路(智兴路~景兴路)、圩田南三级河(东方竖河~老洪港竖河)北侧道路绿化补植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南通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模划分及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到位。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2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若无中标通知书需提供其他类似中标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3.6拟派项目安全员及质量员须无在建工程且全程在岗。
3.7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年 6 月 5 日9时 00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 6 月 5 日 9时 00 分。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6 月 5 日 9 时 0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5)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6)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后续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协调。不按要求协调推进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同时后评价考核扣分5分;
(7)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4009280095-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无工作人员审核。
(8)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之前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点击本项目公告后附件(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后按步骤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客服4009280095-5进行询问。
(9)关于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10)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
(1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9. 其他
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座6楼 地 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 系 人: 郭欢欢 联 系 人: 胡骏清
电 话: 0513-51082689 电 话: 1826052065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34348839@qq.com
2024 年 5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