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jtlxqt-2023-08)
1.立项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490号)、《国铁集团河北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崇礼至锡林浩特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78号)、《国铁集团河北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沽源等7座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05号)、《国铁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4座站房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设函〔2022〕101号)、《国铁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设函〔2022〕83号)以及《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1〕44号)等立项和设计批复文件,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基建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建设单位,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服务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投资估算等。
2.1.1项目名称: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标段名称: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标段编号:TXNMSBYS)。
2.1.2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线路全长260.955km,主要包括:新建省界至黑城子(不含)段,正线长度20.111 公里、黑城子(含)至锡林浩特(含)段电气化改造:正线长度240.844公里、桑根达来地区相关工程,总长度8.786km,其中:桑根达来北至桑根达来东联络线现状电化,正线线长度4.930km;桑根达来至桑根达来北联络线现状电化,正线线长度3.856km。新建太仆寺旗、桑根达来北站站房、雨棚、地道装修、站台铺面及信息、电力、暖通等配套工程、新建锡林浩特站站房、天桥,站场客运设施改造及信息、电力、暖通等配套工程、正蓝旗站站房接建、客运功能改造及信息、电力、暖通等配套工程。新建5座牵引变电所,4座区间分区所以及其它配套配电所、开关站和生产生活房屋等。
3.招标项目情况
3.1招标范围。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3.2工程投资估算:服务费报价上限:80万元。
3.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对招标范围的水土保持设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验收,并出具合格有效的验收评估报告,暂定服务期42个月。
4.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乙级或以上证书或中国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4星或以上)证书或中国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4星或以上)证书。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9月~2023年9月)完成或正在承担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轨道交通、公路、机场等)水土保持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已完成的业绩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正在开展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满足实施投标项目要求的足够数量的监测人员以及与本工作范围一致的专业仪器和设备,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和档案管理系统。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专业),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合同终止期,5 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经历,有主持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1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水土保持相关专业3年及以上。
(4)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在招标人管辖项目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服务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以上内容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q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情况;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且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 1000 万元。
(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3)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3日17:30时前将申请文件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至mds9388@163.com互联网邮箱,并向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2份,未成功报名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6.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含报价)。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5.6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录。
5.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5.8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9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5.10拟投入的主要设备、人员表。
5.11验收方案大纲。
5.12财务状况证明。
7.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
邮编:010050
联系人:孟东升
电话:0471-22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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