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p-cz-2022-10-p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诗雨155981793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鲜配(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鲜配”)就长春中央仓门到门运输、仓储管理服务及装卸业务进行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物流企业参加。

一、项目编号:TXP-CZ-2022-10-P001

二、项目名称:长春中央仓物流资源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本项目主要针对天鲜配长春中央仓吉林省内门到门运输业务、仓储管理服务及装卸业务。

标段一:仓储管理服务及装卸

仓储管理服务:负责到货产品入库验收、产品在库管理、产品分拣、批次管理、出库管理、系统操作、叉车及日常管理,包含叉车、托盘、手持PDA设备设施投入。

装卸:到货产品的卸车、托盘码放,出库产品的装车。

标段二:吉林省内门到门运输业务

负责长春中央仓至吉林省内门到门运输业务,包括车辆防护、在途追踪及回单管理等。

2、合同周期:2022年11月16日-2023年 11月15日(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3、预计成交数量:每个标段预计成交1家,投标方可自由选择投标标段。两个标段中标方可为同一家。

四、资格要求

1、资质及配置要求

标段一

1)竞谈人注册地需在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内,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且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仓储管理服务、搬运装卸;

2)竞谈人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在长春市有仓储管理服务、装卸业务,具有专业仓储运作管理团队,且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有快消品服务经验;

3)竞谈人需匹配人员:项目经理1名、统计员1名、保管员2名、装卸工2名(含配货工)、叉车工1名、批次员1名(以附件4:人员、设备设施投入承诺书为准);

4)竞谈人需匹配设备:托盘(集保/路凯)800块、电动液压叉车3台、电动叉车(比亚迪/林德)1台、手持PDA设备(基恩士BT-A500GC)2台(以附件4:人员、设备设施投入承诺书为准);

5)若竞谈人为吉林省内天鲜配现合作物流公司,则不受上述第1)、2)限制。

标段二

1)竞谈人注册地在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内,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且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运输服务。

2)竞谈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竞谈人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在吉林省有快消品运输业务;

4)竞谈人需自有常温运输车辆4.2米货车不少于5辆(以行驶证为准);

5)若竞谈人为吉林省内天鲜配现合作物流公司,则不受上述第1)、3)限制;

2、竞谈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竞谈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谈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争;

5、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7、竞谈人应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否则不予报名。

五、报名须知

标段一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竞谈人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3)竞谈人需有开具仓储服务、装卸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4)竞谈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长春市范围内的快消品仓储服务(含装卸)合同首、尾页及2020年-2022年内两张不同年份业务往来发票;

5)竞谈人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6)竞谈人需提供人员、设备设施投入承诺书;

7)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附件2);

8)数据保密协议(附件3)。

标段二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竞谈人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3)竞谈人需有开具运输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4)竞谈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5)竞谈人需提供车辆行驶证;

6)竞谈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在吉林省内的快消品运输合同首、尾页及2020年-2022年内两张不同年份业务往来发票;

7)竞谈人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8)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附件2);

9)数据保密协议(附件3)。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竞谈商填写签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附件1)后,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送到xushiyu@mengniu.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谈判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采购方有权取消竞谈人竞谈资格。

资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68号凌空2号楼706室 徐诗雨15598179393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谈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24日至 2022 年 10 月26日17时;

2、资格预审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7日17时;

3、谈判文件发出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8日发送谈判文件;

4、谈判时间: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七、谈判地点: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天鲜配(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李文华

联系方式:18779182893

邮箱地址:liwenhua@mengniu.cn

报名联系人:徐诗雨

联系方式:15598179393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天鲜配(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人: 石瑞芬

联系方式:18816929892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2.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3.数据保密协议

4.人员、设备设施投入承诺书


采购方:天鲜配(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

序号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谈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竞谈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谈方: (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招标实施单位名称):

(谈判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商务谈判会议,全权处理该采购招标项目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谈判方公司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3:

数据保密协议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天鲜配(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1】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附件4

人员、设备设施投入承诺书


我司决定参加天鲜配(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鲜配”)长春中央仓物流资源采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XP-CZ-2022-10-P001)。为确保物流服务质量,我司承诺在采购项目中投入如下人员及设施设备:

一、人员:

项目经理1名、统计员1名、保管员2名、装卸工2名(含配货工)、叉车工1名、批次员1名。

二、设施设备:

托盘(集保/路凯)800块、电动液压叉车3台、电动叉车(比亚迪/林德)1台、手持PDA设备(基恩士BT-A500GC)2台。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录入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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