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市湾沚区青弋江南湖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南埂生态步道工程二审询价公告
金额
800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0.00元
招标联系人彭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芜湖市湾沚区青弋江南湖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南埂生态步道工程二审”进行询价采购,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青弋江南湖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南埂生态步道工程二审
2、项目控制价:8000元。
3、项目情况:项目报审结算价为2723087.27元,一审审查结果为2596264.10 元。
4、服务内容:按时按质出具审计报告,并归档提交竣工结算审核资料。
5、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工程结算书之日起,按照委托合同完成审价咨询工作。
二、采购需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人员要依法审价和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审价等相关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对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价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
(二)在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审价准则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实施审价,对其审价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加强对审价人员审价过程和审价质量动态控制,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对审价结果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芜湖市湾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当前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188号等文件规定,审价机构须符合回避要求。本项目具体回避单位如下:
监理单位:芜湖誉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单位:芜湖拨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单位:芜湖皖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决)算编制单位:安徽空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竣工结算初审单位:安徽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项目完成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做到:
1.按时按质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成果文件,并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其造价审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审价机关的质量检查。
2.及时移交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对电脑中的相关资料作删除处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价资料和结果,并完成审价资料归档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营范围;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应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5、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以公告形式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有意向可自行下载响应文件投标报价。
五、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添加)
5、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材料
6、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填写,不得有缺项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递交截止时间: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前(开标前半小时开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响应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骑缝章)递交至湾沚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七、开启时间、地点及方法
1、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湾沚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3、成交方法。
3.1成交方法。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告。
3.2、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评标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3.3、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下一步报价评审。
4、评标基准价计算:
4.1、若投标人为3-7家(含),去除一个最低报价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2、若投标人为7家(不含)以上,去除2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3、所有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60%的投标报价;视为低于成本价竞争,评标小组否决其投标。
5、确定成交单位
剔除视为低于成本价竞争的投标人后,其他投标价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的次低价,评标小组推荐为中标人。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湾沚区芜南路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553-8910576
 
湾沚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