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11-2-0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354-62421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2-050)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50MW风电+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300MW光伏、50MW风电。本期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至华能左权电厂升压站,220kV导线建议选用2×JL/G1A-630导线(具体以项目送出可研评审意见为准),该型号的单回线路25℃的极限输送容量为905MVA,在40℃极限输送容量为733MVA,可以满足本期项目(50MW风电+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的送出需求,同时为后期规模送出预留容量。项目送出方案为:新建1回220kV线路至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通过华能左权电厂升压站内扩建1台500kV主变(容量为1000MVA)接入现华能左权电厂升压站500kV母线,利用现华能左权电厂500kV 线路送出。新建220kV升压站至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直线距离约12.7公里,最终路径以排除敏感性因素后实际路径确定。同时对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进行扩建/改造。
华能左权电厂规划容量为4×600MW,现已建成2×600MW,并于2012年1月建成投产,电厂升压后以2回500kV线路接入潞城500kV变电站,送出导线型号为4×JL/G1A-400mm2。待左权开闭站投运后改接至左权开闭站,现有导线型号及规划改接新建的导线型号均为4×JL/G1A-400,该线路在25℃极限输送容量为2927MVA,在40℃极限输送容量为2371MVA,该导线可满足华能左权电厂 1200MW及三期项目(50MW风电+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合计1550MW容量的送出,同时为远期共1000MW新能源(含三期350MW)的送出留有裕度。
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内预留扩建端,扩建端厂址开阔,地势平坦,目前布置有物资仓库及#2检修楼,需拆除。本项目区域附近有国道 G340,省道 S318和高速S66等道路通过,场区附近有村村通道路连接的路网,对外交通便利。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50MW风电+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为该项目取得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并通过华能山西分公司投资决策、华能集团公司备案。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范围
2.2.1 设计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容具体包含:220kV送出工程及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编制、220kV送出工程及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编制、220kV送出线路及通信工程的勘察设计,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工程(包含土建、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系统调度自动化、通信等)的勘察设计,对本项目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工程中的220kV配电装置和500kV配电装置等扩建部分进行研究,包括交通运输、厂址区域稳定性以及岩土工程等条件,提出可行性研究结论性意见。
具体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1)可研报告编制: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及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工程的可研报告编制,包括按项目总体规划完成送出线路及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工程收集满足可研及设计内容规定的所有资料;负责对送出线路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和现场踏勘,完成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国土资源(含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规划、林业(含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环保、水利、交通、文物、市政、通信、人武等部门核查,并取得项目线路路径协议;负责委托国网山西省经研院对220kV送出线路以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进行可研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负责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书并配合取得220kV送出线路、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工程核准批复;配合办理送出线路(含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部分)相关前期手续资料提交等工作;负责与国网各部门对接了解本项目送出线路与电网现有及拟建线路工程的交叉跨越情况,并取得可能涉及的线路、道路交叉跨越、钻越等协议。所有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后续施工工程量及手续增加带来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按项目总体规划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等全部设计工作,提供全部成果电子版(PDF版)资料。
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本项目送出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按项目总体规划完成送出线路及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的各阶段地形图、地质勘探报告、施工图设计(需要试桩,该工作包含在本合同内,内容包括:编制试桩方案、现场试桩施工、试桩检测、提供试桩报告等全部内容)、竣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当地省市级电网公司审核,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等,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包括对招标人外围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配合,协助编制施工招标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清单,开展设计优化等)。同时,完成电网公司审查所需其他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提供全部设计成果电子版(PDF版)资料。
(2)施工图设计:落实220kV送出线路及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所需设备技术参数及所需材料的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施工总平布置图设计及评审验收,施工图设计、出版,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地现场服务,参加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文件归档等工作。施工图深度应满足各行业及华能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3)竣工图编制: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范围,竣工图深度等同于施工图设计深度,深度符合相关要求。
(4)设计归总: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进行协调。
(5)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提供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设计对标报告、优化设计大纲等需要的专题报告,投标人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招标人协助;投标人不能由于收资的问题而影响设计进度。
(6)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7)完成新增设备KKS编码工作。
(8)现场设计服务。
(9)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
2.3设计节点
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2024年12月1日开始到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由业主上级主管单位组织)为止,该工程完工并带电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30日,节点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0日完成可研设计报告编制。
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25日提供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
2025年3月30日前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部分施工图,满足站内现场部分土建施工以及塔基施工和塔材订货需要。
2025年5月1日前完成现场设计交桩,220kV送出线路和华能左权电厂500kV升压站扩建/改造正式开工。
2025年12月30日竣工结束。
具体以甲方正式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定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0日完工并带电。
具体以甲方正式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定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0日完工并带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甲级或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扩建变电工程或新建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同时具有不少于2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包含在建工程或已投产工程。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8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滨河南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4-6242122
电子邮件:sxjzysz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607
电子邮件:kai_w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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