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08010100Z20241781461
项目名称: 兴安区一办五中心办公用房维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6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6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4427.2000
需求详情:
符合办公用房屋顶防水维修要求
服务周期: 3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滨河南小区B1号楼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12 16:57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15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 戚欣
联系电话: 13******788
联系座机: 0468-3630640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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