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道排水口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27.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4]fjth[gk]2018003
预算金额2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伟志股份公司27.6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志谋13328500566
公告正文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道排水口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伟志股份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4]FJTH[GK]2018003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道排水口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荔城区建成区河道排水口普查及溯源 1 国内 276080 276080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合计: 2760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陆仟零捌拾元整元(¥2760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5. 最终生成的测绘成果需符合莆田市综合管线库入库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建成区8条河道列入本次普查范围,总长度共约23800米, 1、延寿溪(企溪)起点:西天尾溪白 终点:拱辰 5500米 2、下磨溪(荔城段) 起点:镇海天九湾 终点:拱辰荔浦 2500米 3、延寿西溪 起点:拱辰畅林 终点:拱辰张镇、东阳 8500米 4、南郊河(含下厝河) 起点:与延寿西溪交汇(四中、荔园小区) 终点:南郊安置房 2300米 5、北郊河 起点:与企溪交汇(北郊自然村) 终点:与南郊河交汇(南郊安置房) 1200米 6、顶码鲤河(南郊安置房—市公安局)或叫下亭河 起点:南郊安置房 终点:市公安局 1800米 7、海源沟(海源酒店—新威国际) 起点:与下磨溪支流交汇(海源) 终点:与延寿溪交汇(九中仪莘路)1000米 8、阔口渠 起点:与下磨溪交汇(区武装部) 终点:阔口水闸 1000米 合计23800米。普查要求: 1.查清普查范围内河道的平面位置、走向、流向、断面尺寸、与地下排水管线的连接关系以及其他基本属性; 2.查清各河道排入口数量、断面、标高、材质、性质(注明雨水、污水、合流等)等基本信息; 3.查明污水、合流排放口的污水源头(俗称溯源)。 4.若有排水口位于常水位下面,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结合河道清淤时进行排查和溯源。中标单位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完成。 5.最终生成的测绘成果需符合莆田市综合管线库入库要求。 执行的规范: 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2.《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J 271-2003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6.《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2009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河道排水口数量、位置准确,类别明晰。2若为污水出口,溯源准确。3出具普查和溯源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60 排查常水位以上的河道排水口及溯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5%
2 30 排查常水位以下的河道排水口及溯源(结合河道清淤排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30%
3 10 出具的成果符合莆田市综合管线库要求,入库后,支付剩余1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中标后须向甲方缴纳该项目中标价的10%(即27608元,大写贰万柒仟陆佰零捌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的10日内甲方全额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10、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若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与乙方进行结算,并赔偿乙方由于项目前提投入的损失。 1.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3. 甲方应为乙方开展现场工作与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协调,并负责和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联络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2.乙方违约责任 2.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2.3.乙方交付成果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 伟志股份公司
住所: 荔城区政府内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迎宾路7-1号高森世纪中心5楼VIP北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志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5080172309
联系方法: 133285005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五里园区支行
账号: 账号: 0000041695836520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