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zb2023-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18037378661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女士0371-6329302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郑州耘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扩容生态合作伙伴库入围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受郑州耘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耘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扩容生态合作伙伴库入围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遴选、评审,现将该项目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耘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扩容生态合作伙伴库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CJZB2023-007;
3.遴选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
标段内容
入围供应商数量
一标段
数字政府,包含:1.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完善、2.数据治理及服务、3.公共支撑产品、4.数据中台产品、5.政务服务产品、6.政务特色应用、7.政务数据应用、8.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相关应用产品及服务。
9家
二标段
智慧城市,包含:1.智慧城市规划、2.智慧城市行业应用、3.智慧城市数据应用、4.智慧园区、5.智慧社区、6.一体化集成施工。
11家
三标段
企业数字化转型,包含:1.生产经营类产品、2.业务经营类产品、3.管理管控类产品、4.决策类产品、5.企业数字化转型特色应用。
10家

备注:供应商可参加多个标段的遴选,也可入围多个标段。郑州耘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合作伙伴库入围项目已经入围的供应商无需参加本次遴选。
4.服务期限:2年;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6.服务地点:遴选人指定地点;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3年02月27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室15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飞、刘锐、田志宏、代玉、陈茜
3、入围单位信息
标段
供应商名称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服务地点
 
 
 
 



河南易创慧联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郑州盛海科贸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景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八六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郑州天健未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郑州中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宗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易创慧联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华安保全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八六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北京优锘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郑州豫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中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易创慧联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浦方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睿梓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河南八六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郑州引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遴选人指定地点

注:排名不分先后。
4、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郑州耘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2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37378661
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
联系人:秦女士、袁女士
电  话:0371-63293022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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