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6.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2-388934
预算金额26.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丽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东风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388934

(三)预算金额:264,48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的内容及人员安排 第一条 保安服务的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区域(下称“护卫点”)派遣相应人数的保安队伍,按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并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双方约定的保安服务责任。护卫点具体防范区域、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根据双方另行确定的《安全防范方案》执行。《安全防范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未另行签订《安全防范方案》,则按照乙方普通护卫标准执行)。 第二条 保安服务人员安排及条件: (一)人员安排 乙方向甲方护卫点派遣保安员共 4 人,从事保安服务工作。 (二)派遣保安员的条件 乙方派遣的保安员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所要求的从业条件,并经过相应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选派的保安员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任职条件。 (二)甲方有权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对派驻保安员进行管理。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及其他情况,对违纪的保安员,有权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必要时可以通知乙方调换。 (四)甲方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提供值勤等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并确保工作及休息场所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五)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消防设施,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与支持乙方保安员履行保安职责。 (六)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应及时批复并予以重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因甲方对乙方按照公安主管部门的要求或标准提交的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建议不及时落实导致发生被盗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保安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乙方制定的通行标准执行。甲方有具体要求的,应明确并经双方书面确认。 (八)甲方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点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甲方财产安全。 (九)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双方约定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与履行保安服务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的,乙方确认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 (三)乙方派遣的保安员对发生在护卫点责任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乙方每月定期检查护卫点责任区域内安全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并跟踪整改结果。 (五)乙方应为保安员配备统一的保安员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 (六)乙方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 (七)乙方根据管理保安队伍的需要,可以对保安员进行轮岗或调换,但应知会甲方。 三、收费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 保安服务的收费标准: (一)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合计人民币 22040.00 元(大写: 贰万贰仟零肆拾元整 )。 (二)全年24小时值班,上下学期间保证双人站岗。 (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乙方保安服务费标准是在本合同签订时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计算所得,若当地政府在本合同期内(包括乙方实际服务期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则保安服务费应做相应调整。 (四)根据客户需要临时增加安保人员需另行收费,收费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六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每月的 25 日之前将上月服务费以 银行转帐□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以现金支付的,必须有乙方书面明确授权。 四、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约定事由单方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务费的,须按应付服务费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须付清所欠服务费和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需另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不再续约,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以保障双方均有充分的时间做好交接工作;如本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新合同前,乙方仍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的,本合同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但双方应及时协商订立新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实际经营权、所有权进行转让、买卖、移交的,应将实际情况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及赔偿 第十二条 本保安服务合同期限内,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所标示的范围内,因乙方的保安员在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严重失职行为导致甲方财物损失,经司法机关认定,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单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为当月保安服务费的伍倍,全年累计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具体赔偿责任及金额参照乙方投保保安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或其聘请的公估公司在事件发生后所进行的核定结果而确定。非乙方保安工作时间内,甲方发生的人身安全、财务损失等,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得知损害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及报警。警方和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未到现场勘查取证之前,不得任意移动和破坏现场,如甲方移动或破坏现场,乙方不予赔偿。事故发生后,甲方应该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为迅速、真实了解案件损失的金额,及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甲方应在出险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具体损失的品种、数量、单价和金额的证明文件,否则视甲方自动放弃索赔。 第十五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地震、战争、火灾、台风、暴雨、雷击、暴动、骚乱、政府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财产损失的。 (二)疑犯持凶器公然抢劫;甲方的经济债务或民事纠纷;甲方人员自盗或勾结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无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事故;甲方内部盘点发现的短少。 (四)不在乙方服务时间和区域内,或因甲方自身存在安全隐患,经乙方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没有采纳或落实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不予赔偿。 (五) 保安员已经认真履行了职责,但因甲方岗位设置空缺或护卫范围超出保安员能力所及的限度,致使乙方保安员不能提供有力的安全保卫的原因造成的损害。 (六)非乙方派驻人员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害。 六、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 发生被盗时,在理赔材料提供完毕,赔偿责任确定后,乙方60日内支付赔偿金,此前,甲方不能扣除服务费。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或赔偿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任何对本合同及双方签订《安全防范方案》等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任何个人的口头或者书面承诺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七、保安服务时间(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 壹 年,即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的内容及人员安排 第一条 保安服务的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区域(下称“护卫点”)派遣相应人数的保安队伍,按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并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双方约定的保安服务责任。护卫点具体防范区域、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根据双方另行确定的《安全防范方案》执行。《安全防范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未另行签订《安全防范方案》,则按照乙方普通护卫标准执行)。 第二条 保安服务人员安排及条件: (一)人员安排 乙方向甲方护卫点派遣保安员共 4 人,从事保安服务工作。 (二)派遣保安员的条件 乙方派遣的保安员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所要求的从业条件,并经过相应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选派的保安员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任职条件。 (二)甲方有权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对派驻保安员进行管理。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及其他情况,对违纪的保安员,有权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必要时可以通知乙方调换。 (四)甲方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提供值勤等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并确保工作及休息场所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五)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消防设施,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与支持乙方保安员履行保安职责。 (六)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应及时批复并予以重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因甲方对乙方按照公安主管部门的要求或标准提交的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建议不及时落实导致发生被盗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保安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乙方制定的通行标准执行。甲方有具体要求的,应明确并经双方书面确认。 (八)甲方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点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甲方财产安全。 (九)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双方约定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与履行保安服务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的,乙方确认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 (三)乙方派遣的保安员对发生在护卫点责任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乙方每月定期检查护卫点责任区域内安全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并跟踪整改结果。 (五)乙方应为保安员配备统一的保安员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 (六)乙方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 (七)乙方根据管理保安队伍的需要,可以对保安员进行轮岗或调换,但应知会甲方。 三、收费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 保安服务的收费标准: (一)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合计人民币 22040.00 元(大写: 贰万贰仟零肆拾元整 )。 (二)全年24小时值班,上下学期间保证双人站岗。 (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乙方保安服务费标准是在本合同签订时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计算所得,若当地政府在本合同期内(包括乙方实际服务期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则保安服务费应做相应调整。 (四)根据客户需要临时增加安保人员需另行收费,收费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六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每月的 25 日之前将上月服务费以 银行转帐□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以现金支付的,必须有乙方书面明确授权。 四、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约定事由单方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务费的,须按应付服务费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须付清所欠服务费和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需另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不再续约,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以保障双方均有充分的时间做好交接工作;如本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新合同前,乙方仍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的,本合同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但双方应及时协商订立新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实际经营权、所有权进行转让、买卖、移交的,应将实际情况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及赔偿 第十二条 本保安服务合同期限内,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所标示的范围内,因乙方的保安员在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严重失职行为导致甲方财物损失,经司法机关认定,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单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为当月保安服务费的伍倍,全年累计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具体赔偿责任及金额参照乙方投保保安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或其聘请的公估公司在事件发生后所进行的核定结果而确定。非乙方保安工作时间内,甲方发生的人身安全、财务损失等,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得知损害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及报警。警方和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未到现场勘查取证之前,不得任意移动和破坏现场,如甲方移动或破坏现场,乙方不予赔偿。事故发生后,甲方应该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为迅速、真实了解案件损失的金额,及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甲方应在出险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具体损失的品种、数量、单价和金额的证明文件,否则视甲方自动放弃索赔。 第十五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地震、战争、火灾、台风、暴雨、雷击、暴动、骚乱、政府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财产损失的。 (二)疑犯持凶器公然抢劫;甲方的经济债务或民事纠纷;甲方人员自盗或勾结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无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事故;甲方内部盘点发现的短少。 (四)不在乙方服务时间和区域内,或因甲方自身存在安全隐患,经乙方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没有采纳或落实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不予赔偿。 (五) 保安员已经认真履行了职责,但因甲方岗位设置空缺或护卫范围超出保安员能力所及的限度,致使乙方保安员不能提供有力的安全保卫的原因造成的损害。 (六)非乙方派驻人员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害。 六、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 发生被盗时,在理赔材料提供完毕,赔偿责任确定后,乙方60日内支付赔偿金,此前,甲方不能扣除服务费。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或赔偿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任何对本合同及双方签订《安全防范方案》等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任何个人的口头或者书面承诺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七、保安服务时间(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 壹 年,即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3月25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丽莉 13826451602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东风小学

2022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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