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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港区7号、8号、9号码头及堆场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安装工程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心港区7号、8号、9号码头及堆场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安装工程询价公告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心港区7号、8号、9号码头及堆场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安装工程”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合同名称:中心港区7号、8号、9号码头及堆场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安装工程。
2、项目地点: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内容:我司中心港区7号、8号、9号码头及堆场安装五套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具体安装位置现场指定(监测器与显示屏分离),监测内容包括PM2.5、PM10、噪声、TSP(总悬浮微粒),通过光纤线路连接后,可在我公司任何办公电脑上查询实时数据。
4、施工期限:20天。
5、踏勘现场:可自行踏勘现场(不组织,不承担费用)。
6、资金来源:自有。
7、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达不到合格质量等级标准,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等级标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报价人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报价人提交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6、具备相应的质保服务能力。
三、报价清单
报价单
1、报价人应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工程报价表。
2、本工程,报价人根据现场分别计算综合单价报价,报价人报价时综合单价一切措施费用和相关规费(含工伤保险、安全环保费),未列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所报的单价中充分考虑了。
3、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4、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市场波动的全部风险,还应充分考虑除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工程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增减工程量以外的全部风险。
注:报价费用应包但不限办公综合楼顶设备安装、拆除等费用。
四、验收方式
工程完成后,提交交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三方进行验收。
五、支付方式
1、无预付款,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支付采用“皖港易付”平台支付;
2、施工完毕,经交工验收后2个月内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留5%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满1个月内付清。
六、限价及采取的评审办法
本项目限价 5.2 万元(人民币);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在符合施工需求、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总报价最低价中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到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masport.com.cn/)直接获取。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挂网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未交的不予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采用邮寄、密封送达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企划部(办公楼四楼,420室);地址:马鞍山市长江路47号,联系人:叶女士,联系方式:0555-2845606。
九、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在1个资料袋中,包括:
(1)报价;
(2)公司资质及人员证明文件(详见施工单位资格要求),多证合一的只提供一个;
(3)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4)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未密封;
2、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
3、报价文件未按时送达;
4、报价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资格要求
6、超过投标限价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部
联系人:程彬
联系电话:0555-2845466 18255544155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心港区7号、8号、9号码头及堆场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安装工程”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合同名称:中心港区7号、8号、9号码头及堆场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安装工程。
2、项目地点: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内容:我司中心港区7号、8号、9号码头及堆场安装五套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具体安装位置现场指定(监测器与显示屏分离),监测内容包括PM2.5、PM10、噪声、TSP(总悬浮微粒),通过光纤线路连接后,可在我公司任何办公电脑上查询实时数据。
4、施工期限:20天。
5、踏勘现场:可自行踏勘现场(不组织,不承担费用)。
6、资金来源:自有。
7、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达不到合格质量等级标准,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等级标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报价人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报价人提交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6、具备相应的质保服务能力。
三、报价清单
报价单
编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扬尘噪声监测设备 | 套 | 5 | 显示屏规格要求能并排显示4项数据(PM2.5、PM10、噪声、TSP) | ||
2 | 安装施工 | 套 | 5 | 永久免费提供接口对接,数据传输符合国家通信标准 | ||
3 | ||||||
4 | ||||||
5 | ||||||
6 | 合计 | 含税金9% |
1、报价人应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工程报价表。
2、本工程,报价人根据现场分别计算综合单价报价,报价人报价时综合单价一切措施费用和相关规费(含工伤保险、安全环保费),未列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所报的单价中充分考虑了。
3、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4、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市场波动的全部风险,还应充分考虑除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工程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增减工程量以外的全部风险。
注:报价费用应包但不限办公综合楼顶设备安装、拆除等费用。
四、验收方式
工程完成后,提交交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三方进行验收。
五、支付方式
1、无预付款,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支付采用“皖港易付”平台支付;
2、施工完毕,经交工验收后2个月内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留5%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满1个月内付清。
六、限价及采取的评审办法
本项目限价 5.2 万元(人民币);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在符合施工需求、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总报价最低价中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到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masport.com.cn/)直接获取。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挂网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未交的不予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采用邮寄、密封送达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企划部(办公楼四楼,420室);地址:马鞍山市长江路47号,联系人:叶女士,联系方式:0555-2845606。
九、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在1个资料袋中,包括:
(1)报价;
(2)公司资质及人员证明文件(详见施工单位资格要求),多证合一的只提供一个;
(3)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4)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未密封;
2、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
3、报价文件未按时送达;
4、报价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资格要求
6、超过投标限价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部
联系人:程彬
联系电话:0555-2845466 1825554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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