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的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42409020001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绿色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磊153121036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18-858658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42409020001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 | |||||||||||||||||||||||||||||||||||||||||||||||||||||||||||||||||
标段编号 | 3207242409020001003001 | 标段名称 |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综合办公楼、3#-8#厂房及配套用房设计项目; | |||||||||||||||||||||||||||||||||||||||||||||||||||||||||||||||||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综合办公楼、3#-8#厂房及配套用房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数据备【2024】215号文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绿色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现对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综合办公楼、3#-8#厂房及配套用房设计项目(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2.2标段名称: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综合办公楼、3#-8#厂房及配套用房设计项目;2.3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2.4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5453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标准厂房6栋、污水处理站、危化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标准厂房层数为1-2层;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具备审查条件);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出具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2.8设计招标控制价:180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内);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近6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8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3.7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出借(挂靠)单位资质;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7.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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