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100.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331181-04-01-484548
预算金额100.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5988806512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先生0578-71121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

1.招标条件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改投资【2024】17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2-331181-04-01-484548,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招标人为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委托代理机构为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843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5803.7466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42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933 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附属用房),项目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建设内容主要是项目主要建设一幢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二级乙等框架结构妇幼保健院,具体包括托育中心、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保健门诊、儿童眼保健中心、儿童口腔中心、妇孺中医馆、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美体及产后康复中心等。地上建筑面积 936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69 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 169 平方米,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龙泉市剑池街道水南村林户(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工程建设内容以工程最终整体竣工验收内容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至少包括完成上述建设内容的监理,且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所列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控制价 100.7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 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B  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http://39.191.223.198:81/szjsframeqy/)”公布的监理企业投标截止时间上一个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已录入并在有效期内、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未锁定;

3.6本次招标 (☑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6.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 2 个,且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必须在龙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其他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1  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 2 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   日09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7.1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7.2公示时间:2024814日至2024819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址:龙泉市水南夫人殿弄26号           址:龙泉市龙翔路D幢5单元201室 

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              联系人:蔡先生

  话:13695799601、15988806512          话:0578-7112117

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1915

 

2024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公示公告.pdf
公示文件-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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