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安防设备协议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谈判条件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安防设备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安防设备协议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50108。
2.3项目地点:河南省(具体采购人指定)。
2.4采购范围:智能安防相关设备产品(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本项目实行一次采购三年沿用,一年一考核一签订合同的形式(上述期限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7供货周期:具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9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11其他说明:若本采购项目所必需的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政策调整、需求变动、采购需求取消等原因,采购人有权终止谈判、采购、以及取消单价协议或具体采购订单,供应商对此应理解和完全接受。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的智能安防硬件设备制造厂商,本项目不接受任何级别的代理商作为直接的响应人(参与本项目响应的制造厂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测证书、生产许可证、设备生产制造书、制造能力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智能安防相关设备类销售合同业绩;(智能安防相关是指与常规监控摄像机、智能AI摄像机和相应配件等相关设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履约能力承诺:供应商须承诺具有供货交付和定制化服务实施能力,供应商为所提供产品服务的原厂商,并承诺具备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综合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5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提供财务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表)。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6.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6.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6.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供应商符合本章“3.6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6.2条款至3.6.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其他要求
3.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谈判采购;
4.2 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18:0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4 响应人网上报名时,需按照附件规定要求进行上传(相关原件应进行扫描、图像清晰)。
4.5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缴纳。
4.6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下载时间: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可以下载电子谈判文件。下载后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活动。
4.7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谈判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非成交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5.4 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5.5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电子签到。由于报价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解密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B座5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89929678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5楼
联系方式:麻女士、李先生
电 话:0371-60107606、55658257
邮箱:xingyuzbdl@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371-89929677
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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