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年度体检评估(2021年)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及目的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年度体检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重大部署,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评估工作,有助于及时揭示城市空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建设安全韧性、绿色低碳、开放协调、创新智慧、包容共享并独具魅力的美好城市。现结合长沙实际,编制2021年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年度体检评估报告。
(二)项目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长沙全市域范围,总面积 11816.14 平方公里;第二个层次为城区,指市辖区实际已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范围。
二、相关标准: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
(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体检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 号)。
(四)《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在编)。
(五)《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城区范围确定规程》。
(六)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
三、技术规格:
(三)项目主要内容
(1)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年度体检评估
1.构建具有长沙特色的评估指标体系。面向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部下发评估规程确定的六个评估维度,在必选的基本指标、推荐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五区”建设、“四精五有”和长沙实际情况对自选指标进行适当调整,优化形成一套符合长沙市情的评估指标体系,精准把握长沙现状情况。
2.强调数字化、智慧化的工作路径导向。多部门协同开展数据采集和验证工作,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百度慧眼、城市空间治理辅助决策平台等信息和智慧平台,获取多源数据,辅助体检分析,将体检评估指标数据及功能应用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增强分析评价的智能化水平。
3.多标尺分析,找准差距与问题。以量化指标数据为主要抓手,从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支撑体系、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结合五区建设、三线管控、结构剖析等维度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形成系统全面且重点突出的分析结论。
4.形成评估结论和规划对策。深入剖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问题,分析长沙国土空间规划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存在问题和发展短板,对标新理念、新需求,从年度实施计划、规划应对措施、配套政策机制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城区范围划定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和《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基于专项调查数
据,划定城区范围,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年度体检评估的工作基础。
(四)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及相关附件。正式成果须提交纸质成果 6 套,电子文件光盘 2 张。
(五)审查阶段与权限
审查阶段:开题审查、结题审查。
权限:局审。
(六)其他要求
专家评审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研究要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正式编制成果
2、交付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正式规划设计成果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规划设计单位提供全套成果文件。
五、服务标准:
1.服务响应时间:中标方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2.合同履约期间,投标单位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全权负责本项目事务的工作接洽,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项目(项目联络员)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只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沟通协调。
3.质量保证,编制成果须符合采购单位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八、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采购人分3次向成交人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安排见下表:
服务费用支付安排表
付费次序
占总费用(%)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30%
签订合同后
第二次付费
50%
项目结题后
第三次付费
20%
正式成果物验收合格后

(3)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人员现场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不予以任何费用补偿。
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乙方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合同款作为违约金,并不再进行支付,甲方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须全程参与服务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6、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出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7、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若由于疫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双方协商,否则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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