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 电瓶叉车充电桩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隶属于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为确保我单位电瓶叉车充电桩安装项目采购依法合规开展,特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一个成交采购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包括:
1.项目范围
秦皇岛南货场叉车棚、唐山南货场叉车棚、利港货场叉车棚、盛铁货场叉车棚、塘沽新货场叉车棚、沧州货场叉车棚、泊头货场叉车棚共七处,其中唐山南货场利用既有敞开棚及充电桩安装,其余6处为新建敞开棚及充电桩安装。
2.工程内容
2.1 墙体工程
新砌外围护墙均采用MU10 烧结页岩砖砌筑,基础及±0.000 以下采用M10水泥砂浆,±0.000 以上采用M5混合砂浆,砌筑质量等级为B级。
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构造和技术要求详见国标图集《加气混凝土砌块墙》L13J3-3。
非承重墙的构造柱、过梁、压顶、洞口加强措施均按结构总说明施工,墙体均砌至梁底或板底。无地下室的工程,在低于室内地面60mm 处设置防潮层,做法为20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该部位为砼时可不做。
2.2 屋面工程
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采用屋面板自防水,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板采用直立锁边0.9 厚铝锰镁合金屋面板屋面(白色氟碳喷涂),采用VF50/400 行,排水坡度5%。
屋面雨水散排,屋面板四周悬挑200mm,檐口设滴水角铝。
屋面板直立锁边每隔1m 设抗风夹。屋面板固定座规格型号及安装方式由厂家深化。
3.门窗工程
秦南叉车棚紧急冲眼池隔间设铝合金门,其余叉车棚均无门窗改造。秦南西侧既有叉车库朝向叉车棚的门窗改为甲级防火门窗,东侧既有二层建筑朝向叉车棚的三个窗甲级防火窗(均为FC1515).
4.消防要求
每个叉车棚为一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67.19 平方米。
疏散出口和疏散距离满足消防要求。
本工程为钢框架结构,材料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类火灾中危险级配备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5)
5.油漆工程
对钢结构构件部位(钢梁,钢柱等)要求涂抹防腐及防火涂料,以达到相关规定的耐火极限。
5.1 钢柱及柱间支撑:满足耐火极限2.5h,喷涂40mm 厚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5.2 钢梁:满足耐火极限1.5h,喷涂7mm 厚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5.3 屋面承重构件:满足耐火极限1.0h,喷涂5.5mm 厚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当叉车棚内放置铅酸蓄电池叉车时,钢构件外表面防腐漆采用酚醛耐酸漆。
6.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子项名称

类别

投影尺寸(m)

投影面积(m2)

最小净高(m)

1

秦南叉车棚

新建

5.5×8.0

44

4.0

2

唐南叉车棚

既有

5×6

30

/

3

利港叉车棚

新建

17.4×9.34

162.29

3.4

4

盛铁叉车棚

新建

17.9×9.34

167.19

3.4

5

塘沽叉车棚

新建

6.4×7.94

50.82

3.3

6

沧州叉车棚

新建

8.04×8.14

65.45

3.3

7

泊头叉车棚

新建

8.38×7.04

59.00

3.3

6.1 秦南新建叉车棚
秦南新建叉车棚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利用既有建筑砖墙,设置卧梁及埋件,设置钢梁,屋面采用单层镁铝板。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 7 度(0.10g)
设计地震分组: 第三组
基本风压 0.45 kN/m2
基本雪压 0.25 kN/m2
场地标准冻结深度0.80m。
地面粗糙度为C类。
6.2 利港、盛铁新建叉车棚
利港、盛铁新建叉车棚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单层钢结构,屋面采用单层镁铝板。
抗震设防烈度: 8 度(0.20g)
设计地震分组: 第二组
基本风压 0.55 kN/ m2
基本雪压 0.35 kN/ m2
场地标准冻结深度0.69m。
地面粗糙度为C 类。
6.3 塘沽新建叉车棚
塘沽新建叉车棚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单层砌体结构,局部钢柱,屋面采用单层镁铝板。
抗震设防烈度: 8度(0.20g)
设计地震分组: 第二组
基本风压 0.55 kN/ m2
基本雪压 0.35 kN/ m2
场地标准冻结深度0.69m。
地面粗糙度为C 类。
6.4 沧州新建叉车棚
塘沽新建叉车棚位于沧州市新华区。单层砌体结构,局部钢柱,屋面采用单层镁铝板。
抗震设防烈度: 7度(0.10g)
设计地震分组: 第二组
基本风压 0.40 kN/ m2
基本雪压 0.30 kN/ m2
场地标准冻结深度0.56m。
地面粗糙度为B类。
6.5 泊头新建叉车棚
塘沽新建叉车棚位于沧州市泊头市。单层砌体结构,局部钢柱,屋面采用单层镁铝板。
抗震设防烈度: 7度(0.10g)
设计地震分组: 第二组
基本风压 0.40 kN/ m2
基本雪压 0.30 kN/ m2
场地标准冻结深度0.56m。
地面粗糙度为B类。
7.电气
7.1各货场新增叉车及充电桩情况:

序号

安装地点

电瓶叉车数量

电瓶叉车
规格型号

充电桩数量及功率

总功率

备注

1

秦南货场

1

1台2.5吨

1台13KW

13KW

新建敞开棚

2

唐南货场

1

1台2.5吨

1台13KW

13KW

既有敞开棚

3

利港货场

10

7台3吨、1台6吨、2台10吨

2台13KW
2台18KW

72KW

新建敞开棚

4

盛铁货场

11

8台3吨、3台6吨

3台13KW
2台18KW

75KW

新建敞开棚

5

塘沽新货场

2

1台3吨、1台6吨

2台18KW

36KW

新建敞开棚

6

沧州货场

2

1台3吨、1台6吨

2台18KW

36KW

新建敞开棚

7

泊头货场

2

1台3吨、1台6吨

2台18KW

36KW

新建敞开棚


合计

29

--

--

--



7.2 供电电源:各货场叉车棚用电负荷情况见表格,充电桩负荷等级三级负荷。三级负荷由一路电源供电。
7.3 叉车棚电源由各货场内既有变压器接引,各货场内电源满足本项目要求。
7.4叉车棚内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内设置计量表、充电桩开关及灯具开关,其中充电机断路器采用三相四线380v 定时开关断路器,断路器具有定时断电功能、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剩余时间显示、芯片记忆等功能。
7.5 配电方式:照明、充电桩由不同的支路供电,配电箱内设置预留回路。
7.6 灯具采用防爆LED 灯,吊装于叉车棚内。照明照度值及照明功率密度值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相关要求。
7.7 低压电缆、导线、线槽的选型及敷设
7.7.1 配电干线采用YJV22-1kV 型铠装交联聚乙烯绝缘的电力电缆。室外采用直埋敷设或沿既有墙体敷设,穿SC 保护钢管,过轨采用拉管敷设。
7.7.2 叉车棚内设置总配电箱,配电箱采用防水型,底边据地1.4 米。
7.7.3 叉车棚内充电桩线缆采用YJV22-1kV 型铠装交联聚乙烯绝缘的电力电缆,穿SC 保护钢管直埋敷设。
7.7.4 叉车棚内照明灯具采用BV-0.45/0.75V 导线。穿JDG20 钢管沿棚顶敷设。
7.7.5 所有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的管线应按国家、地方标准图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中有关作法施工。
8. 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8.1 凡正常不带电,而当绝缘破坏有可能呈现电压的一切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8.2 本工程采用总等电位联结;总等电位板由紫铜板制成,应将建筑物内电缆的金属外皮、保护干线、弱电系统、设备进线总管等进行联结;总等电位联结线采用40x4 镀锌扁钢,总等电位联结均采用等电位卡子,禁止在金属管道上焊接,从适当地方引出两根大于16 结构钢筋至局部等电位箱(LEB),将所有插座PE 线、金属管道、金属构件、建筑物钢筋网联结,具体做法参见国标图集《等电位联结安装》15D502要求。
三、工程质量及质保要求
电瓶叉车充电棚建设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相关要求,充电桩使用的各种电气配件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质保期:建造安装交验合格后12个月。
四、验收标准要求
电瓶叉车充电桩安装调试完毕后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及现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五、现场踏勘要求
踏勘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每日9点至17点,提前电话联系,踏勘单位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现场,必须经货场管理人员同意并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现场。
六、报价要求
电瓶叉车棚及充电桩建设安装项目报价金额为含税金额。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于2023年10月29日18:00前邮寄至天津货运中心货运技术科,并同时提供施工方案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按照供方资质具体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供方资质要求
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八、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
2023年10月24日14:00起至2023年10月27日12:00止。
2.领取方式:
(1)有意参加的采购商可采取现场领取或邮递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资质复印件、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资质复印件、证件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且必须保证资质、证件真实有效。
邮递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须通过传真方式(采购人传真电话:022-26186904),提交资质材料。
(3)邮递采购文件的须支付到付邮费。
3.现场领取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号,天津货运中心货运技术科。
4.采购人对采购文件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迟交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5.逾期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
2.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号
3.联系人:代风星
4.电话:022-26185822、传真:022-26186904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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