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亮化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路灯亮化材料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路灯亮化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G2024(CC)XZ003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6620000.00元
采购性质:企业采购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标的 | 采购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中标人数量 |
路灯亮化材料采购项目(包组一) | 1项 | 灯泡类、泛光类,线条类、地埋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2家 |
路灯亮化材料采购项目(包组二) | 1项 | 点光源、配件类、其他杂类、投影投射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2家 |
2.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路灯亮化材料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组:
包组一:包含的对应模块(灯泡类、泛光类,线条类、地埋类),详见路灯亮化材料采购清单;
包组二:包含的对应模块(点光源、配件类、其他杂类、投影投射类),详见路灯亮化材料采购清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或两个包组实际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662万元,则合同终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各包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1、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2、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如企业信息已办理变更的,应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6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须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服务指南-投标单位入库填报操作手册”栏目及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已办理投标人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 三 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 八楼开标 三 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ccggzy/index.s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com/index.asp)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市东上路33号
联系方式:0757-83997349转8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7-82282160
发布人: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何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