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A包】内蒙古科技大学重点实验室双一流学科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C)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141.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122号
预算金额141.8万元
招标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
招标联系人庞浩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驰
中标公司北京聚力天和科技有限公司14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蒙古科技大学重点实验室双一流学科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C)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重点实验室双一流学科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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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412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S-QCBK-H-2020-3004 | ||||||||||||
评审日期: | 2020年06月29日 | ||||||||||||
公示日期: | 2020年06月29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且为“有效”状态;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采购人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阿尔丁大街7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庞浩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95432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12101201020157483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东街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李驰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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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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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封世群,李双梅,欧阳顺利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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