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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的家园小区改造项目既我的家园一期楼梯间内墙面粉饰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1年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的家园小区改造项目既我的家园一期楼梯间内墙面粉饰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6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HCZX2023-09(ZC)

项目名称:2021年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的家园小区改造项目既我的家园一期楼梯间内墙面粉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386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2021年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的家园小区改造项目既我的家园一期楼梯间内墙面粉饰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1128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备案编号:采购计划-[2023]-00031号。

1.2 项目名称:2021年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的家园小区改造项目既我的家园一期楼梯间内墙面粉饰工程

1.3 磋商内容:辽源市我的家园小区一期共40栋楼的楼梯间内墙面粉饰工程施工。

1.4 磋商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5 预算金额(最高磋商限价):1733863元。

1.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7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8 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我的家园一期  

1.9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15日竣工。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执行。

2.3.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查询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

2.3.3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成交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3.4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日期在 2020年-2022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 2022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响应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2.3.7供应商的禁止情形:

1)响应主体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3)同一个响应主体但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4)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5)虽未被列入不良记录,但在我市政府采购中曾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约行为未超过 1 年的。

2.3.8信誉要求: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磋商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磋商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3.9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3.10成交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去项目现场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成交资格。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与磋商确认

3.1时间:202311160000分至20231122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磋商确认。

3.3方式:

1CA锁办理须知: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2室办理CA认证。CA锁办理也可通过线上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如果已注册过本系统,直接使用账户(支持邮箱、手机号、自定义用户名三种账户登录)、密码登录即可,否则请先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并未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磋商活动。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liaoyuan.gov.cn/PSPBidder),选择CA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磋商的项目进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确认参加本次磋商,否则无法参与磋商活动。

4)若期限届满,进行响应确认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可顺延响应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

5)在注册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线上办理CA认证咨询电话:0437-3338015。咨询QQ:2697853280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须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liaoyuan.gov.cn/PSPBidder)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且进行磋商确认后,方可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于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答疑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进行磋商确认的供应商,且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磋商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4.1磋商时间:20231128900分(北京时间)

4.2磋商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6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4.3请各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磋商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4.4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7000元。

6.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上述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如需办理电子保函,请访问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首页】—【电子保函登录】—【投标人登录】登录办理。咨询电话:400-666-7151

6.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4 当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时,该响应报价视为无效。

6.5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6.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6361

联系人:谭卓

  话:1800437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常春律师事务所三楼

联 系 人:王霜

联系电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邮政编码:136200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卓

9122040075931359839122040075931 联系电话:18004379009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6会议室

方式:网上报名并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6361号        

联系方式:谭卓1800437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常春律师事务所三楼)            

联系方式:王霜0437-3313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卓

电 话:  1800437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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