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曲港项目-防雷设备、发电机及光纤在线监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现对防雷设备、发电机及光纤在线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曲港高速公路是河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组成部分,是14条东西向联络线中由北向南的第11条,编号是S76。曲港高速公路肃宁至黄骅港段将横跨沧州中北部地区,将在黄骅港、天津港与石家庄东北部、保定中南部及山西等西北地区广大腹地间开辟新的便捷出海通道,实现黄骅港、天津港与广大内地间产业的快速连接,对内陆地区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起到重要作用。
本项目起点至终点按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全段长度96.46km,设计车速120km/h,基宽度27m。
实施内容包括:全线设路段监控收费分中心1处(沧州),互通立交8座(户家营枢纽互通、肃宁南匝道互通、肃宁东匝道互通、河间南匝道互通、行别营枢纽互通、尊祖庄匝道互通、黎民居匝道互通、新兴镇、枢纽互通)。其中枢纽型互通3座,服务型互通5座;设置服务区2处(肃宁东服务区、河间东服务区)、停车区1处(青县西停车区),养护工区2处(河间南和黎民居养护工区)。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
项目部人员已于2024年7月15日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并组建项目部,按照业主方的施工进度要求,项目计划2024年11月中下旬施工劳务分包人员进场施工,物资自2024年11月中旬陆续进场,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调试工作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防雷设备、发电机及光纤在线监测设备;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招标人工地(包括一切运费)、装车费、保护、存储、成品保护、现场指导调试、保险费、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本次采购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计划交货日期或周期需满足项目需求。
交货地点: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现场,具体供货点以项目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的设备或材料相符。
3.1.2资质要求:制造商必须具有招标清单中设备材料的生产许可,并提供合格的产品。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涉及主要设备品牌的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由设备材料制造商出具,制造商授权书参照我方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格式详见附件2。不同类别的设备需相应的制造商出具制造商授权书,因此投标文件中可附多个制造商授权书,如制造商授权书未按照我方提供的格式填写提供,须在授权书中体现项目名称。
3.1.3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2项防雷设备、发电机或光纤在线监测设备材料的相关业绩。
(说明:①本招标文件所有的“近三年”,除非特别说明,均表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②防雷设备、发电机或光纤在线监测设备相关供货业绩不低于350万(代理商或制造商均可)。③投标提供与其存在持股关系的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视为有效业绩。)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须大于要求金额或提供《营运资金证明》格式自拟)。
3.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应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将无法参与投标。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