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国宝路(万安东路至福宁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1)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德市国宝路(万安东路至福宁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市国宝路(万安东路至福宁南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修改,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1招标公告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955784(其中含暂列金额:570000)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955784(其中含暂列金额:568388)元”。

3、招标文件第5章第1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第6条款暂列金额:570000元,修改为:“暂列金额:568388元”。

4招标文件第2134.2条款“②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试行差异化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修改为:“②可以予以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情形: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房建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分但低于90分,或市政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分但低于85分的企业。试行差异化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网查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405

附件:

[E3509010902100264001001]宁德市国宝路(万安东路至福宁南路)道路改造工程.NDCF 预审-补充通知发布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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