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航标灯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41437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
航标灯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用航标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4个液体散货泊位,DH-1为12万吨油品化工泊位,DH-2、DH-3为8万吨液化烃泊位,DH-4为5万吨油品化工泊位,泊位总长1469m。4个泊位后方各设100m引桥与陆域连接。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湛江市东海岛北部。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为:航标灯(分批次供应)
付款条件及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安装完成。双方办理相应供货周期内的物资对账结算手续,结算办理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依据物资对账结算单数量开具13%合法合规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交予招标人;投标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累计结算金额的70%,剩余的30%结算金额于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移交后90天内付清。款项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支付方式:现汇/银行转账、银承或供应链金融(包括E信通、保理、云信、融E信,中交E信、融资宝、建行E+等)。招标人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货款时视为等额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招标人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由选择付款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近3年内相关产品被大中型项目使用的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4 本次招标分不包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 2024年11月1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所有节点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或单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均需整标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不允许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打款。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
户名: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3050163950800000412
开户机构:建设银行秦皇岛港口专业支行
款项备注:巴斯夫项目航标灯标书款;发送购买凭证(银行转账成功的回执等)的截图到邮箱:657633132@qq.com,招标人确认后开放标书下载权限。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向“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即“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3日上午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所有节点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组 织 机 构: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滨路47号
邮 编:066000
联 系 人:陶三思 周自成
电 话:15076046168 13768131351
电 子 邮 件:657633132@qq.com
2024年11月11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航行信号灯
1
套
2
航行信号灯
2
套
3
灯座
4
个
4
航行信号灯
2
套
5
航行信号灯
2
套
航标灯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用航标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4个液体散货泊位,DH-1为12万吨油品化工泊位,DH-2、DH-3为8万吨液化烃泊位,DH-4为5万吨油品化工泊位,泊位总长1469m。4个泊位后方各设100m引桥与陆域连接。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湛江市东海岛北部。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为:航标灯(分批次供应)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灯浮标HF1.8-D1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座 | 1 | |
2 | 灯浮标HF2.4-D1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座 | 2 | |
3 | 玻璃钢灯桩(防爆dⅡB T4 Gb设备)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座 | 4 | |
4 | 灯浮标备品备件(HF2.4-D1、HF1.8-D1)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
5 | 灯桩备件防爆灯器+电池(dⅡB T4 Gb)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
付款条件及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安装完成。双方办理相应供货周期内的物资对账结算手续,结算办理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依据物资对账结算单数量开具13%合法合规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交予招标人;投标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累计结算金额的70%,剩余的30%结算金额于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移交后90天内付清。款项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支付方式:现汇/银行转账、银承或供应链金融(包括E信通、保理、云信、融E信,中交E信、融资宝、建行E+等)。招标人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货款时视为等额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招标人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由选择付款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近3年内相关产品被大中型项目使用的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4 本次招标分不包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 2024年11月1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所有节点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或单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均需整标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不允许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打款。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
户名: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3050163950800000412
开户机构:建设银行秦皇岛港口专业支行
款项备注:巴斯夫项目航标灯标书款;发送购买凭证(银行转账成功的回执等)的截图到邮箱:657633132@qq.com,招标人确认后开放标书下载权限。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向“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即“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3日上午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所有节点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组 织 机 构: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滨路47号
邮 编:066000
联 系 人:陶三思 周自成
电 话:15076046168 13768131351
电 子 邮 件:657633132@qq.com
2024年11月11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航行信号灯
1
套
2
航行信号灯
2
套
3
灯座
4
个
4
航行信号灯
2
套
5
航行信号灯
2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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