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元吉-招[2022]-046: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7.8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元吉-招[2022]-046
预算金额69.79万元
招标公司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越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越0871-65026261
中标公司成都广艺建筑声学工程有限公司67.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2022-07-29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丽江市 | 公告时间 | 2022-07-2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7-18 | 成交日期 | 2022-07-28 |
成交供应商 | 成都广艺建筑声学工程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67.82316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8848383 |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综合馆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88483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17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65026261(19995949375)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元吉-招[2022]-046
二、项目名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
供应商名称:成都广艺建筑声学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99号2栋1单元4层407号
成交金额(万元):67.8231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 |
名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 |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工 |
项目经理:刘闯 |
执业证书信息:川25121213020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红英、钟声、宋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地址: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综合馆
联系方式:13988848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1702号
联系方式:0871-65026261(19995949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越
电 话:13988848383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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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磋商文件-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提升改造工程(定稿 ).doc | 2022-07-29 | 下载下载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2022-07-29 | 下载下载 |
二○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项目编号:元吉-招[2022]-046竞争性磋商文件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
评审办法前附表21第三章评审办法2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申请人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项目编号:元吉-招[2022]-046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
2.2采购内容: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空间声学及吸音材料施工,其技术数据及验收指标如下:2.1项目名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1.竞争性磋商条件
馆类 | 混响时间 | 125 | 250 | 500 | 1000 | 2000 | 4000 |
体育馆 | 改造前指标(秒) | 6.59 | 6.14 | 5.12 | 5.03 | 5.77 | 4.73 |
体育馆 | 声学设计(秒) | 2.99 | 2.65 | 2.30 | 2.30 | 2.30 | 2.30 |
体育馆 | 计算空场(秒) | 3.58 | 2.80 | 2.59 | 2.66 | 2.97 | 2.75 |
体育馆 | 完成空场(秒) | 3.26 | 2.52 | 2.23 | 2.25 | 2.49 | 2.34 |
验收指标 | +10%空场(秒) | 3.94 | 3.08 | 2.85 | 2.93 | 3.27 | 3.03 |
2.6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2)声学改造验收指标:满足项目验收指标。2.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工。2.4最高限价:697994.41元;2.3采购预算:779990.80元;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图纸”。竣工验收指标:体育馆空场中频500、1000Hz混响时间上限为2.9秒。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3.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3.申请人资格要求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8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2.7质保期:三年。
3.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或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1)线上获取: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49592697@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获取磋商文件。4.3方式: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4.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1702号4.1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4.磋商文件的获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5.3申请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体育场七区二楼会议室。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5.响应文件的递交4.4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注:如申请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联系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将磋商文件费缴纳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账户,未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缴费完成的,视为放弃参加。(2)现场获取: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单位(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1702号)获取磋商文件。
联系人:杨越地址: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综合馆采购人: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7.联系方式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6.发布公告的媒介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联系电话:0871-65026261(19995949375)联系人:赵梅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1702号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88848383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1项目概况1.总则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说明与要求 |
1.1.2 | 采购人 | 采 购 人: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地址: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综合馆联系人:杨越联系电话:13988848383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17楼1702号联系人:赵梅红联系电话:0871-65026261(19995949375) |
1.1.4 | 项目名称 |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 |
1.1.5 | 项目地点 |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体育馆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3.2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
1.3.3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3.4 | 服务质量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3.5 | 质保期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4.1 | 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或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
1.4.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1.10.3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由采购人以补遗方式提发布磋商公告的同媒介网络向潜在申请人发布,所有潜在申请人自行磋商公告发布的同媒介网络查看澄清内容。 |
1.12 | 偏离 | 本项目允许正偏离,负偏离作否决投标处理。正偏离:指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标准、重要条款约定的内容。 |
2.1.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答疑或通知等。 |
2.2.2 | 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 | 同上。 |
2.2.3 | 申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后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2.3.2 | 申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答疑或补遗)文件后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3.2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697994.41元。报价按照包干总价执行,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填报包干总价。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3.3.1 | 磋商有效期 | 从磋商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开户名称:云南元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37275380495联系电话:0871-65026261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5、请潜在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1 | 响应文件格式 | (1)申请人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申请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
3.7.3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
3.7.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
3.7.5 | 响应文件电子文件要求 | 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含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 |
4.1.1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一起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鲜章或密封章,并保证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完好无损。 |
4.1.2 | 密封袋上写明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截止时间 | 1、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注意事项如下: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时,申请人应提交核验的证照:(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上。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截止时间。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现场随机开启。 |
6.2.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具体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商定,履约担保的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之前。 |
6.6.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磋商小组按照磋商办法的打分结果,并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作为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 |
6.5.3 | 磋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其他要求 | 1.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中心体育馆进行改造前和改造后的降噪测试报告;2.工程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工; |
9.2 |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本工程给与符合条件且提供证明材料的小型、微型企业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9.3 | 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 监狱企业认定标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
9.4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同时满足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
9.5 | 特别说明 | 申请人同时满足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的,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不累加计算。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前后矛盾的或存在失实情况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其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以上资料无论来源如何,申请人均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项目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1.3.4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周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3本项目的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方式。1.4.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能力和信誉: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被责令停业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5.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以中标(成交)价作为计费依据,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5.2公证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公证机构支付。1.5.1申请人承担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申请人的竞争性磋商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费用承担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1.5.4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相关条款规定需要成交人承担的费用。
1.10.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10.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1.10质疑采购人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的数据、资料或需求,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申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申请人提供的最终成果必须保证无专利纠纷或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1.9数据及资料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0.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0.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0.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1.10.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本采购不允许分包。1.11分包1.10.9接收质疑的方式:接收的质疑应为书面方式。1.10.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1.3申请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申请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被拒绝。2.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2申请人自行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媒介网站收取修改内容,并按要求进行回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2.3.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确需要变更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2.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申请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媒介网站查询澄清和补遗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回复。2.2.2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3.2.1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见本须知前附表。3.2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组成内容进行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的编制2.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磋商有效期6.2.5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施工费、输运费、安装费、会务费、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保险、工伤、差旅费、评审费、公证费、招标代理费、相关税费等)。申请人需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报价,包括人员工资调整、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因素。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作为合同价款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款将不作调整,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2.4申请人的磋商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测算出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磋商报价。3.2.3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公告,报价按照包干总价执行,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进行填报。3.2.2磋商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5资格审查资料3.4.3磋商保证金退还到申请人的基本账户。3.4.2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1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延长磋商有效期。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周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响应文件格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响应文件的编制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3.6备选磋商方案3.5.1应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磋商办法。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应一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鲜章)或密封章。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响应文件递交、修改和撤回3.7.5响应文件电子文件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3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其他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申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1)宣布磋商会议纪律;5.2磋商程序5.1.2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不得磋商。5.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磋商会议,申请人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5.1磋商时间和地点5.竞争性磋商
(8)各申请人代表退场,组织磋商小组评审。(6)申请人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5)申请人对竞争性磋商顺序进行随机抽取;(4)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3)公布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申请人名称;(2)收取申请人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检验确认申请人代表资格;
5.4.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4磋商小组(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的;(1)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5.3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5磋商原则(4)曾因在招标、磋商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采购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5.4.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定标方式6.合同授予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5.6评审磋商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6.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6.3履约担保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招标。6.2.2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未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并进行处罚。6.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6.2中标通知
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6.4.3申请人中标后,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合同约定。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委托协议书,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委托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当予以赔偿。6.4签订委托协议书6.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6.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3)磋商小组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否决投标后,因有效申请人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磋商小组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竞争性磋商截止后申请人不足3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7.1重新招标
8.2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申请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7.2不再招标
8.5投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或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2.1.1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1.1 |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 申请人不得存在情形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签署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磋商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 | 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质量承诺 | 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质保期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澄清和修正 | 按照磋商小组所提问题进行澄清、说明。 |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 | 申请人没有存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行为的。 |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申请人的评审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2.2.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磋商报价部分F1:30分;商务部分F2:20分;技术部分F2:50分。 | |
2.2.2(1) | 磋商报价部分F1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评分计算方法(满分30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5%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享受同等价格扣除。 |
2.2.2(2) | 商务部分F2评审标准 | 人员配备(满分10分) | 第一个档次(7-10分):拟配备项目团队人员满足采购需求,人员专业配置合理,分工明确,针对性强的;第二个档次(4-6分):拟配备项目团队人员满足采购需求,人员专业配置基本合理,分工较明确,针对性较好的;第三个档次(1-3分):拟配备项目团队人员满足采购需求,人员专业配置一般,针对性一般的;注:项目团队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
2.2.2(2) | 商务部分F2评审标准 | 业绩(满分10分) | 申请人2019年至今每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分,满分10分。注:类似业绩指装饰装施工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主评价意见(如有)等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2.2.2(3) | 技术部分F3评审标准 | 实施方案(满分25分) | 第一个档次(18-25分):实施方案对项目需求理解到位,总体思路清晰,对关键技术分析到位且其对策措施先进,具有针对性,且科学、合理可行的。第二个档次(10-17分):实施方案对项目需求理解一般,总体思路模糊,对关键技术分析一般且其对策措施基本适宜的,针对性一般,且合理可行的。第三个档次(1-9分):实施方案对项目需求理解空洞,总体思路混乱,对关键技术分析缺失且无对策措施,无针对性,基本可行的。注:未提供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完全不合理,不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得0分。 |
2.2.2(3) | 技术部分F3评审标准 |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 | 第一档(7-10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内容详尽、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处罚金额明确可行的。第二档(4-6):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完善,内容完整、针对性较强,保证措施合理,有违约责任承诺但是处罚不清晰的。第三档(1-3分):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一般,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保证措施操作性一般的。注:未提供服务质量承诺的得0分。 |
2.2.2(3) | 技术部分F3评审标准 |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 | 第一个档次(7-10分):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个档次(4-6分):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个档次(1-3分):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但没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注:未提供工期承诺的得0分。 |
2.2.2(3) | 技术部分F3评审标准 | 主要材料合理性评审(满分5分) |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横向对比,优秀的得4-5,分,中等的1-3分,未提供或者较差的0分。 |
1.3.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1中小企业1.3政府采购政策:2、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1、磋商依据及方法
1.3.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1.3.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2监狱企业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制造商信息。1.3.1.3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1.3.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1.3.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服务的最终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所投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审小组无法评定时,评标价格不予扣除)。1.3.3.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1.3.3.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评审标准2、评审程序1.3.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1.3.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3.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1.3.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2.2.2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各申请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具磋商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评审,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3.1.2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磋商程序
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后得分。3.2详细评审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磋商结果3.3.3磋商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A1.无效响应的情形无效响应的全部条件应为本章评审标准所包含全部内容,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响应的情形,是对评审的补充。A0.总则附件A:无效响应的情形3.4.2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3.4.1磋商小组按照有效申请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一致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报价得分相同,由磋商小组进行投票,以得票数多的优先推荐成交候选人。
A1.5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A1.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A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章或盖章的。A1.2在初步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申请人的磋商不符合评审标准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1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申请人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9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A1.8磋商小组初步评审时应认真审查各申请人磋商报价,若发现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且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分析不能说明清楚的,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对该申请人进行询标。询标毕后,申请人应对磋商小组所提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A1.7磋商小组初步评审时若发现申请人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A1.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不合格的;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1.10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4)不同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3)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章与其他申请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的签章相同的;
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签订内容由采购人及成交人最终商定,但不能改变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条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A1.11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磋商响应性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申请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申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书(委托采购)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云南省财政厅制
6.工程承包范围:。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
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3工程和设备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
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3.2项目经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
(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
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3)。(2);(1);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
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
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的工程款;
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工程名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
时间:2022年7月12日
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
名称 |
分部分项工程费628,688.54 |
措施费5,217.90 |
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2,722.98 |
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大机进出场及安拆0.00费的谷计 |
其他措施费2,494.92 |
其他项目费0.00 |
其他规费172.78 |
税金63,915.19 |
其他 |
招标控制价总价697994.41 |
备注 |
金额(元)
序号
小写大写
陆拾贰万捌仟陆佰捌拾捌元伍角肆分
1
2伍仟贰佰壹拾柒元玖角
2.1贰仟柒佰贰拾贰元玖角捌分
2.2零元整
2.3贰仟肆佰玖拾肆元玖角贰分
3零元整
4壹佰柒拾贰元柒角捌分
5陆万叁仟玖佰壹拾伍元壹角玖分
6
7陆拾玖万柒仟玖佰玖拾肆元肆角壹分
8
编制单位:(公章)招标人:(公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标段: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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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声學改造工程声学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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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编码
1.龙骨材料种
类、规格、中
距:用原有体育
馆上下弦杆固
定
2.面层材料:玻
璃纤维棉板(
011302001001吸声天棚m22533.4表面复合防火
吸声希)
3.面层规格:12
00*1300*90mm
4.做法:含人工
及高空作业费
本页小计
合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串“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标段: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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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声学改造工程学改造工程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
合价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 | 合价 | 人工费 | 人工费 | 机械费 | 备注 |
合价 | 定额人工费 | 规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另材料、设备暂估价.
日期:年月日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申请人(盖章):项目编号:响应文件
申请人(盖章):2.申请人需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报价,包括人员工资调整、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因素。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作为合同价款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款将不作调整,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注: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项目名称:磋商报价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 | 小写 | 大写 |
1 | 磋商总报价 | ||
2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 ||
3 | 服务质量承诺 | ||
4 | 质保期 | ||
5 | 说明 |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人民币的磋商报价对本项目进行服务。致:(采购人名称)(一)申请函一、资格审查部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我方将与本竞争性磋商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作为担保。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2条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期限及服务要求来完成。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我方承诺我们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盖章):申请函附表附表:日期:年月日
序 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 ||
3 | 逾期违约金 | 元/天 | |
4 | 服务质量承诺 |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特此证明。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申请人(盖章):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附近三年(2018~2020或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五)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申请人应随此表后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等原件复印件。(四)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名称 | |||
经济类型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本金 | 法定代表人 | ||
营业执照号 | |||
开户银行名称 | |||
开户银行账号 | |||
经营范围 | |||
申请人详细地址 | |||
申请人联系人及电话 | 申请人联系人: | ||
申请人联系人及电话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
备注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2、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申请人的合法权益。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的申请人,现作如下承诺:(九)廉政承诺书
申请人(盖章):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申请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6、不扰乱采购人交易活动正常秩序。5、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二、商务部分(格式自拟)(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盖章):2.申请人需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报价,包括人员工资调整、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因素。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作为合同价款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款将不作调整,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注: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 | 小写 | 大写 |
1 | 磋商总报价 |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
3 | 服务质量承诺 | ||
4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盖单位章)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注:(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日期:年月日
附件:我公司承诺所缴纳磋商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采购人名称)(三)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年月日
(四)近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盖章):(2)人民银行颁布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存款账号原件扫描件。(1)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复印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模或合同价款 | 项目起、止时间(年/月/日) | 项目完成情况 | 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如有)注:附项目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表注:申请人应随此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执业资格或注册证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申请人(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申请人(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注: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未提交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日期: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盖章):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日期: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材料(三)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二)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一)实施方案;格式及内容由申请人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三、技术部分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终承诺及报价表(第二次报价)附件:第七章图纸(另附)
最终磋商总报价 | 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磋商总报价下浮: %,即最终磋商总报价为:小写: 大写: |
相关承诺(补充) |
注:本表无需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表格中内容由委托代理人现场手写完成。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
2.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
声学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云南省民运会场地室内声学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竞
争性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成都广艺建筑声学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339.2964万元,资产总额为856.63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展有限公司
学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盖章):艺建筑声成都人
日期:2022年0
8
好
注: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价格扣减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未提交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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