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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硅运输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ACG2024122300027
采购商: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23 10:04:09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签章使用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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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信息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成品硅运输 | 吨袋 | 吨 |
2 | 成品硅运输 | 吨袋 | 吨 |
3 | 成品硅运输 | 吨袋 | 吨 |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一、协议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二、保证条款 1、乙方应具备承运甲方货物所要求的资质及实际承运能力并确保甲方货物优先运输。 2、乙方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承运资格并掌握了解甲方货物所要求具备的安全知实及掌握相关的事故处理应急措施。 3.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安全部门规定的标准,并根据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4、乙方应具备承运甲方货物所要求的重量确认责任,甲方交付承运后,到达目的地后,验收缺斤少量,与甲方无关。 5、乙方对该协议运输协议货物运往开化货物路程时间不得超过9天,运往镇江货物路程时间不得超过7天(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条件外)。 三、货物运输的方式 在协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产品采用公路运输方式。 四、协议履行期内的告知事宜 1、在协议期内履行期限内,甲方应在需要发货前48小时告知乙方运输的具体货物数量、到达地点、收货单位、联系人、运输期限等事项,乙方如无法承运应在接到甲方需求后24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其他车辆。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告知该运输货物在途信息。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方便甲方联系。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委托运输的货物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负责工厂货物的装车及安排卸车。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运输发票,在票证无误的情况下,应在开具票证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50%银行承兑+50%银行转账)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权利对该运输方案进行物流策划,以降低物流成本,实现互赢。 2、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产品的运输数量均衡派车,确保甲方正常经营。 3、按照运单要求的期限,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票据管理制度,保证票据的完整有效。 5、乙方对驾驶员应加强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遇到特殊问题,应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供应商资格要求: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联系人: 闫**
电子邮箱: 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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