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光电制氢一体化装置集成设计及加工服务采购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光电制氢一体化装置集成设计及加工服务采购询 |
项目概况: |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股份公司的规划部署下,正积极建设一流的氢能科技研发中心和内外联动的研发平台。该项目主要设计集成一套光电制氢装置用于测试大面积的光电极器件和技术路线的验证研究。采购内容主要为光电制氢装置的加工设计和集成服务,包括基本工艺流程图、器件及系统图,系统集成和调试。 |
项目单位: |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2.业绩要求:截至2024年9月1日,三年内投标人有过至少两项光电制氢器件及系统的加工集成项目,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和盖章页;或用户证明,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响应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示系统”网(www.gsxt.gov.cn)“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经被列入,投标截止日已被移出的除外;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曾经被列入,投标截止日已被移出的除外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以询比小组核查结果为准); 6.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8.响应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响应人/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和转包;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8 时,响应人将领取(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如未按要求提供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报名资料格式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在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向响应人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鲁欣欣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560248639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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