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上库力农场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设备供货及安装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设备供货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7.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7.8万元
招标公司内蒙古上库力农场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永恒15247071307
中标公司呼伦贝尔市乾丰农牧业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7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蒙古上库力农场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设备供货及安装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设备供货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上库力农场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设备供货及安装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设备供货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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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上库力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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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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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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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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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07000733001776001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设备供货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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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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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5070007330017760010012018年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设备供货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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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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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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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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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开标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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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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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8日至2019年03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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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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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乾丰农牧业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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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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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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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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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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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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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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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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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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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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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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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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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厂家或代理商。 2)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制造、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 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及售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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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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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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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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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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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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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中箸经贸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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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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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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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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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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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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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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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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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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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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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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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厂家或代理商。 2)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制造、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 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及售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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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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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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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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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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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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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农垦三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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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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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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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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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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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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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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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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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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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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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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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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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厂家或代理商。 2)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制造、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 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及售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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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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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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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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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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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有否决投标情况,则填无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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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13848042602
附件: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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