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西阎乡祝家营村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0.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4-118
预算金额292.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182398836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中标公司河南龙业建设有限公司290.6万元
中标联系人韩文杰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4-118LBGZ[2024]279-ZC200

2项目名称: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西阎乡祝家营村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23825.45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0927

6、评审日期:202410100900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LBGZ[2024]279-ZC200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河南龙业建设有限公司

杞县建设路中段


2906000.00

序号

名称

质量要求

工期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1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西阎乡祝家营村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0日历天

韩文杰

1412020202104006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丽萍、续安平(组长)、张倩倩(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23342.00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灵宝市西闫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6913431

招标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239883688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01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8-3153189   1833988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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