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NJZZB2022-93: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zzb2022-93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杜海萍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宗龙13908783114
中标公司云南旺阁科技有限公司1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09-20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 ||
采购单位 |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楚雄州 | 公告时间 | 2022-09-2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9-13 | 中标日期 | 2022-09-19 |
中标供应商 | 云南旺阁科技有限公司; | ||
总中标金额 | ¥18.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宗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8783114 | ||
采购单位 |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78045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楚雄开发区轻纺城30幢3单元6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08783114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JZZB2022-93
二、项目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供应商名称:云南旺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程家坝滇中汽车城山嘴子综合楼4楼1号
中标金额(万元):1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标段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
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
品牌:安稳号牌 |
规格型号:TYM5047XJHTSC6 |
数量:1辆 |
单价:185000.00元/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明俊、何存花、张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3000.00元
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
地址: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
联系方式:13987804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开发区轻纺城30幢3单元606室
联系方式:13908783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宗龙
电 话:13908783114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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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竞争性谈判(货物)文件(定..).doc | 2022-09-20 | 下载下载 | |
其他文件 | 中标公示 (2).doc | 2022-09-20 | 下载下载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人: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公章)项目编号:YNJZZB2022-93(货物类2019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一、项目基本情况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目录日期:2022年9月13日
2.2竞争性谈判文件112.1总则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六、其他补充事宜3五、公告期限3四、响应文件提交3
2.8质疑与投诉292.7纪律和监督292.6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202.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19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82.3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14
4.2追加合同金额364.1签订合同36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343.2价格扣除343.1评审过程32第三章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32
5.4质量保证期435.3验收435.2交货地点435.1交货期43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434.3质量与验收36
5.10技术培训要求445.9技术服务445.8资料445.7专用工具445.6备件445.5售后服务43
7.1报价文件5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06.2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466.1项目说明46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465.11环境保护条件44
一、项目基本情况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9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7.3技术文件747.2商务文件57
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元。预算金额:20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编号:YNJZZB2022-9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止。采购标的商务要求:采购转运型救护车一辆。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内到货。项目地点: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付款条件:合同签定,货到经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乙方开具合同价款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止。供应商需提供上门服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需由供应商上门服务。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详见第五章的相关要求。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主要为转运、救治、抢救重症病人,同时满足第六章相关要求。
方式: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到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地点: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牟定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800.00元。
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六、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18387870270/13908783114地址:楚雄开发区轻纺城30幢3单元606室名称: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13987804548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1总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8387870270/13908783114项目联系人:易凤/陈宗龙3、项目联系方式
2.1.2.1采购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2当事人2.1.1前附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 联系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联 系 人:杜海萍 联系电话:1398780454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楚雄开发区轻纺城30幢3单元606联系人:易凤/陈宗龙电话:18387870270/13908783114 传真:0878-3394899 |
3 | 项目名称 | 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
4 | 标段名称 | 不划分标段 |
5 | 采购人需求 | 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主要为转运、救治、抢救重症病人,同时满足第六章相关要求。采购标的商务要求:采购转运型救护车一辆。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内到货。项目地点: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付款条件:合同签定,货到经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乙方开具合同价款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止。供应商需提供上门服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需由供应商上门服务。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详见第五章的相关要求。 |
6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200000.00元。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8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声明)和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
9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自行考察。□ 组织,考察时间 |
10 | 提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11 | 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1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2小时内。 |
13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不缴纳。□缴纳,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 | 投标报价范围 |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7 | 响应文件电子版 | 不提交。 |
1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9 | 样品要求 | 不需提交样品。□需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 |
20 | 响应文件装订 | 1、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响应文件为A4幅面(图册除外),胶装成册。 |
2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22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1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止;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牟定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下同)。 |
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24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牟定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下同)。 |
25 |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 由供应商、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
26 | 谈判顺序 | 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 |
27 | 竞争性谈判小组 | 竞争性谈判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 |
28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9 |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 | □是 ☑否 |
30 | 中标人确定 | □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 |
3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定,货到经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乙方开具合同价款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32 | 信用记录 | 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33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4 | 其他 | 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前,竞争性谈判小组首先要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进行竞争性谈判。通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交最终(第二次)报价交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审。供应商一共有二次报价机会(第一次报价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二次报价为通过竞争性谈判所报的价格,供应商可以提前准备好最终(第二次)报价)报价的准备时间为10分钟,超出规定时间未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按第一次报价为准。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性谈判机会。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竞争性谈判情况和在竞争性谈判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
35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形式:转账、保证保险、保函;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5%。(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5%的履约担保金) |
36 | 中标服务费 | 中标服务费3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1.3招标依据及原则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系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招标,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3竞争性谈判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3.7《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1.3.5《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2.1.3.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2.1.4.2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供应商相关要求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1.5保密2.1.4.9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4.8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7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2.1.4.6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1.4.5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1.7现场考察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2.1.8.1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考察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问。2.1.8投标答疑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现场考察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1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1.10.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2.1.10.1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2.1.10其他条款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2.1.9偏离
(1)总则;2.2.1.2供应商须知;2.2.1.1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2.2竞争性谈判文件
(7)纪律和监督;(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2)竞争性谈判文件;
2.2.1.7响应文件格式。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5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2.2.1.3评标办法;(8)质疑与投诉;
2.2.2.4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是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1供应商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或修正。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骑缝处加盖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竞争性谈判文件。2.2.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盖章要求2.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2.2.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2.6.1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不合格竞争性谈判文件。2.2.6不合格竞争性谈判文件2.2.5.3竞争性谈判文件装订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装钉成册。页眉、页脚为宋体小五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30行内。2.2.5.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每页30行。2.2.5.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或单面打印。
(1)采购人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检测或者测试的具体方案、技术指标、日期、检测机构、公证机构以及是否是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等内容。2.2.7.2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开标前检测或者测试样品的: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2.7.1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评标中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按照以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2.2.7样品检测、测试以及费用2.2.6.2不合格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得发售。
2.2.7.3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约定外,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的,采购人承担检测机构的检测或者测试以及公证等费用,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采购人还应承担样品费用;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不合格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具体费用的承担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检测或者测试合同中约定。(5)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的,合格样品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应当重新招标。(4)样品需要送检的,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并签字确认后同时移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测试,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确定合格样品。(3)现场检测或者测试需要专家论证的,应在现场检测或者测试前四小时内由采购人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论证组,论证组成员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论证组成员名单在论证结果确定前要严格保密。论证结束后,论证组成员应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并对检测或者测试样品技术性能优劣进行排序。(2)在现场检测或者测试前,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同时到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具证明材料或者授权书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同意检测或者测试合同并对样品统一编号,公证机构负责现场公证。
2.3.1.4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2.3.1.3供应商可以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2.3.1.2本次投标报价为二次可以更改报价,供应商只有二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2.3.1.1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2.3.1投标报价2.3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2.3.1.7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2.3.1.6开标时,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1.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1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2.3.5.4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2.3.5.3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包含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响应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的,响应文件应按所投标段分别编制并分册胶装。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封面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以及样品(若有)四部分组成: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2.3.6响应文件的组成2.3.5.6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3份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1份和副本2份,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2.3.5.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3.6.3商务文件(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1)开标一览表;2.3.6.2报价文件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函;
(13)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0)财务状况;(9)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b.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a.产品技术资料(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原版英文Datasheet,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①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6.4.1技术文件的组成2.3.6.4技术文件
①货物技术参数;(2)技术文件组成③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②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d.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c.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2.3.6.4.2样品c.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b.售后服务承诺;a.产品技术资料;③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②技术偏离表;
(2)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送达的样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样品送达地点:竞争性谈判文件指定地点。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开标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样品摆放位置,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样品。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7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3)评标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竞争性谈判小组已经确定供应商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对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2)开标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7.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7.5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3.7.4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没收投标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缴同级国库。(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6)中标人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5)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5.1.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样品、证明材料等)。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样品、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1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2.4.1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5.3.1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要求装箱(袋)加以密封;2.5.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2.5.5开标地点: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开标时间: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4开标时间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介绍谈判程序;(3)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1)宣读开标纪律;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6.1开标程序
2.6.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6.2.1开标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2.6.2开标(6)开标结束。(5)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宣布谈判顺序;
(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谈判不进行公开唱标,进入评标室开启响应文件,对报价进行记录。2.6.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至评标室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认定结论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2.6.3.1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2.6.3竞争性谈判小组2.6.2.6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6.2.5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2.6.3.4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2.6.3.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1)采用随机组建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组建工作。2.6.3.2评审专家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2.6.3.6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2.6.3.5竞争性谈判小组具有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6.3.7竞争性谈判小组的义务: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6.3.8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9)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6.4评标程序(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7)澄清有关问题;(6)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5)分别对供应商进行谈判;(4)符合性审查;(3)资格性审查;(2)推荐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
2.6.5.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6.5.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6.5评标(10)编写评审报告。(9)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8)比较与评价;
2.6.5.4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2.6.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质量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扣除。技术文件使用暗标评审的: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有效供应商的技术文件随机编号,竞争性谈判小组针对技术文件进行打分,打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各供应商的技术得分。技术文件打分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露编号所对应的供应商名称等相关信息。评标时,竞争性谈判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竞争性谈判小组审核。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事先规定。
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2.6.6.2竞争性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6澄清2.6.5.6评审完成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6.5.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2.6.8.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同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2.6.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2.6.7.3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竞争性谈判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2.6.7.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三家。2.6.7.1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6.7定标
2.6.9.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6.9.2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2.6.9.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此外,采购人可将有关情况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不良市场行为记录。2.6.9.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6.9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2.6.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2.6.9投标无效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6.10废标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废标必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5)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其他情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②发生竞争性谈判小组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终止评标:(1)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与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必须回避。2.6.11.1评标活动终止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需要回避;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2.6.11.2竞争性谈判小组中途更换成员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审。④发现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2.6.12违法违规情形在评标过程中,竞争性谈判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11.3记名投票(2)退出竞争性谈判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6.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楚雄州政府采购活动:2.6.13违规处理
(10)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谈判;
2.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7纪律和监督2.6.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竞争性谈判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由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承担。2.6.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竞争性谈判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2.6.1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7.3对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1质疑2.8质疑与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2投诉2.8.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2.8.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6)提起投诉的日期。(5)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3.1.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表3.1.1.1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1.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3.1评审过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声明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声明)和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声明)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书面声明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无联合体投标 |
3.1.4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方案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3.1.3.2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文件评审。3.1.3.1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文件评审。3.1.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符合性审查标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单位公章一致 |
2 | 项目名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 |
3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
4 | 供应商相关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4项规定 |
5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1项规定 |
6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2项规定 |
7 | 响应文件的盖章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3项规定 |
8 |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5项规定 |
9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6项规定 |
10 | 澄清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6项规定 |
11 | 交货期 | 符合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第5.1项规定 |
12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第5.2项规定 |
13 | 验收 | 符合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第5.3项规定 |
14 | 质量保证期 | 符合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第5.4项规定 |
15 | 售后服务 | 符合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第5.5项规定 |
16 |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符合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规定 |
17 | 投标无效 | 无投标无效的情形 |
3.2.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2价格扣除3.1.6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招标。3.1.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超过三家。
3.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6%的价格扣除。(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2.4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1.2签订的合同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签订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4.2追加合同金额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4.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1.3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3.3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4.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4.3.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4.3质量与验收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委托采购)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4.4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书
云南省财政厅制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签订地点: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书同合
电话:使用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邮编:地址: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账号:开户银行: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邮编:地址:
说明:主要合同条款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账号:开户银行:
条款号 | 内 容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 1、软件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确认后,提供以下单据和文件:如是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报关单等全套手续备查;(1)发票;(2)验收单。2、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 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的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实际条款为准。 |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号),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进行采购(项目编号:)的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成交人):签定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签定地点:合同号:合同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3、供货清单2.2交货地点:2.1交货方式: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 |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4.1货物交货付款4、付款方式与条件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8、质量保证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7、验收(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服务及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违约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9、知识产权:采购人保留采购前对以上各项要求功能测试权利,若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将予以废标处理并保留对投标人或厂商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1、违约终止合同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2、不可抗力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4.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其他约定(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甲方:乙方:
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成。(欢迎提前交货,但不给予优惠)5.1交货期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
5.3.3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5.3.2货物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5.3.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5.3验收地点: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指定地点。5.2交货地点
5.5.2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5.5.1提供免费保修电话,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并承诺接到售后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解决问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5售后服务5.4.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5.4.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质保不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医疗舱改装部分质保不低于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5.4质量保证期
5.8资料5.7.1如有专用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5.7专用工具5.6.2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5.6.1如有备件,卖方应随机向买方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5.6备件
5.10技术培训要求5.9.2有相应的维修机构。5.9.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5.9技术服务5.8.2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5.8.1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操作手册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套。
5.11.3设备所需的网络软件、平台软件、数据库软件和工具软件等必须使用正版软件。若发生版权纠纷等问题,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5.11.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该种设备的有关规定。5.11.1投标人应对设备在运行时最大噪音等级(分贝)和抗电磁干扰功能给予明确的答复。5.11环境保护条件5.10.2集中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可向买方提供使用人员培训方案;5.10.1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5.13.3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5.13.2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唛头)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kg表示)8)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5.13.1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中。5.13运输5.12.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等。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规定,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声明或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5.12包装
6.1.1技术要求中所涉及行业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6.1项目说明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5.14.1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办理以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一切险和战争险,并以买方为受益人。5.14.1应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5.14保险
采购人允许非“★”项合计偏离5项。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投标无效。所属行业(工业)6.2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6.1.3基本要求: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能在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6.1.2投标人所投的整车产品交付前须是“救护车”车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转运型救护车 | 一、车辆技术要求1、车体尺寸(mm):4890≤长≤4910、1962≤宽≤1982、2360≤高≤2480(长x宽x高)2、车体结构:承载式3、总质量(kg):3510±304、整备质量(kg):2300±305、燃油种类:柴油6、排量(ml):≥27717、排放标准:国六8、额定功率(kw):≥909、轴距(mm):≥283510、驱动方式:前置前驱11、变速箱:5挡手动12、最高车速(km/h):≥12013、轮胎规格:215/65 R16C14、额定载客(人):615、防抱死系统:ABS16、车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有17、开门方式:后:180°双开门/侧:手动侧滑门二、医疗舱配置(一)内饰装配系统1、隔断(1套):驾驶室与医疗舱完全密封隔断(带推拉观察窗,方便驾驶舱与医疗舱人员交流以及物品传送)2、舱内左侧双氧气瓶柜(1套):PVC轻型环保材料、配置氧气瓶底座、固定支架,柜体表面无尖锐边角,采用原边处理3、舱内左侧长医疗柜(1套):PVC轻型环保材料、蓝色玻璃推拉门、可放置药品等医疗用品,柜体表面无尖锐边角,采用原边处理;4、舱内左侧设备平台(1套):根据单位提供设备定制设备支架及绑带5、输液挂钩(2套):2个折叠挂钩,未使用时此装置可向舱顶收起,避免对人员造成损伤6、隔音材料(1套):医疗舱车体侧围及顶部采用EVA隔音材料,降低医疗舱噪音,隔音材料复合JT/T1095-2016标准(提供检测报告)7、医用地板(1套):医用地板耐磨、耐老化、防滑防霉易清洗,阻燃性符合GB8410-2006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医用地板下置12mm多层阻燃板(二)智能管理供电系统1、综合布线,集中控制(1套):①集中空电箱;电控箱内配有保险标识,便于故障排查;电控箱对外连接均采用插接件连接,操作简单方便;电控箱内配置各类强弱电的保护设施;②汽车低压电线束:符合国家汽车行业标准线束,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可达到整车线束标准,所有连接均使用专用汽车连接件,无家用塑包线;2、逆变系统(1套):1000W、纯正弦波逆变电源:集逆变、自动充电、市电电池自动切换于一体;采用工频方案加上电气隔离技术,带载能力强,抗冲击性强;正弦波输出,稳频稳压,波纹小;智能4段充电,充电电压、电流可以调节;超低的静态功耗,有效节约电池能源;多重保护功能,设有交流和直流输入高压保护,过流保护、过载保护、温度保护、输出短路等;电池激活模式,避免深度 污电的电池在充电时收到损伤;内置两个独立的充电器,可分别用于启动电池及后备电池;3、交/直流插座(1套):组合插座、可接三/二孔的多功能插座3个,12V交流插座1个(三)照明、消毒系统1、紫外线消毒灯(1套):消毒灯具备定时延时开启功能2、顶部照明灯(2套):LED高亮照明灯(四)供氧系统1、氧气瓶(2套):10L、钢质无缝,含固定支架2、湿化器快速转换接口(1套):插头体总成(氧气)3、湿化器(1套):流量调节阀和湿化杯连为一体,湿化杯可以360°旋转4、氧气终端接口(2套):吸氧用终端(1个)连接湿化器,呼吸机用的终端(1个)连接呼吸机专用接头。气体终端口与采购人现有救护车终端一致,能配套现有呼吸机、吸痰器使用。(五)空调排风系统1、空调系统(1套):前后独立控制、可调节风速2、换气扇(1套):双向换气扇,车厢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3、暖风系统(1套):暖风独立控制、可调节风速(六)担架、座椅系统1、单人朝前座椅(1套):蓝色纤维仿真皮、配三点式安全带2、自动上车担架(1套):自动上车担架一套3、自动上车担架配套设施(1套):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制作,辅助担架上下车(七)医疗警示外观系统1、警灯(1套):长排全蓝LED警灯2、左右两侧爆闪警示灯(2套):警灯功率:21.6W;工作电压:DC 16V;工作电流≤1.8A;光源形式:LED灯;灯颜色:蓝 白;灯罩颜色:透明 蓝;安装方式:螺丝;环境温度:-40℃~+ 55℃警灯;尺寸:230x 180 x23 mm重量:25Kg;3、尾部LED警灯(2套):警灯功率:21.6W;工作电压:DC 16V;工作电流≤1.8A;光源形式:LED灯;灯颜色:蓝;灯罩颜色:蓝;安装方式:螺丝;环境温度:-40℃~+ 55℃警灯;尺寸:230x 180 x23 mm重量:25Kg;4、驾驶室安装警报、警灯控制器(1套):功率:100W;电压:DC1V 电流≤9.3A;阻抗:8Ω声压级≥118dB;电极:外壳接地环境温度:-40℃~+ 55℃;音调:多音调工作方式:警报器面板控制 1. 警报器音调调节 2. 灯控制5、医疗舱玻璃窗膜(1套):2/3磨砂面6、车身外观(1套):安装客户要求定制(八)辅助系统1、顶部安全扶手(1套):黄色尼龙扶手2、驾驶室、医疗舱对讲系统(1套):车载双向对讲、含手咪3、中拉门推拉窗(1套):平贴推拉玻璃窗4、钢质污物桶(1套):不锈钢、5L5、专用灭火器(1套):1KG6、安全锤(1套):智能警报 | 辆 | 1 |
项目名称:报价、商务、技术部分响应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目录7.1报价文件日期:二〇年月日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第一次报价)附件1: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文件格式自拟)。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投标总报价(第一次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
交货期 | |
质量保证期 | |
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同程度(%) | |
备注 |
4)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用户现场)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设备交运的有关费用。3)增值税其它税。2)技术资料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1)货物(包括随机必备的零备件和专用工具)出厂价。2、投标总报价或最后报价(含安装、调试、供电、传输、更换天线、质保运维等所有费用),其中包含:注:1、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附件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6)技术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调试及技术资料)。5)到用户指定安装现场装机机位的运输、吊装、搬运、安装、调试及保险等相关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注: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总价 | (元) |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商务文件目录7.2商务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日期:年月日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9);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7);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见附件6);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2、投标函(见附件4);
13、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14);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13)10、财务状况(附件12)9、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见附件11);8、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见附件10);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附件3: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楚雄州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采购人):投标函附件4:
供应商全称(公章):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5、响应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5: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名称)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
附件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部门:职务: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注:此表格所列内容,不包含在总报价内。单位:元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序号 | 备品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名称 | 生产企业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附件7: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项目名称: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8: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名称: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附件9: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投标函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财务状况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0: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财务状况附件12:项目名称: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附件11:
(复印件粘贴处)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件14: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声明)和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声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13: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声明。
(4)竞争性谈判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声明、承诺和说明。(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2)供应商情况介绍;(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2、技术偏离表(见附件16);1、货物技术参数(见附件15);技术文件目录7.3技术文件注: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项目名称:货物技术参数附件15:(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2)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产品技术资料(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原版英文Datasheet,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项目名称:技术偏离表附件16:
序号 | 货物名称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附件17:(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2)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产品技术资料(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原版英文Datasheet,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报价、商务、技术 部分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 |
注:<1>、谈判申请人需提供此表一式两份,单独递交,作为第二轮谈判时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报价一览表(第二轮,最后报价)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合 计(元) | |||||
最终报价共计(小写): (大写):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角、分、整) | |||||
其他事项: | |||||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程家坝滇中汽车城山嘴子综合楼4楼1号供应商名称:云南旺阁科技有限公司三、中标(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一、项目编号:YNJZZB2022-9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00元。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员)名单:谢明俊、何存花、张丽。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标(成交)金额:185000.00元。
货物类 |
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品牌(如有):安稳号牌规格型号:TYM5047XJHTSC6数量:1辆单价:185000.00元/辆 |
联系方式:13987804548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名称:牟定县共和镇田心卫生院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八、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陈宗龙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908783114地址:楚雄开发区轻纺城30幢3单元606室名称: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电话:1390878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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