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首市秦克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域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工程_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319.5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s-201807fj-012
预算金额319.5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静155071689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30
公告正文

石首市秦克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域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S-201807FJ-01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首市秦克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域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发改农经[2016]28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石首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仓库,秸秆尾菜原料堆场,发酵、原料仓库,尾菜秸秆处理车间等;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首市团山寺镇 ;

2.3合同估算价:3195198.725元;

2.4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详细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推36个月 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上的土建带钢构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2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企业和人员信息必须已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且本次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必须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一致,不得有在建工程。(证明材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4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24个月,查询及查询告知函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7 13日至 2018 7 17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保证金

201883日上午0900分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入以下账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支行

号:42001627058053005026-000046

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石首市秦克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域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会员注册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会员注册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其汇款将自动退回,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8 3 09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ssztb.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石首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址: 石首市界山口街22

编: 434400

人: 马天桥

话: 1399756918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

编: 434400

人: 王 静

话: 15507168955

2018 7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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